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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20-09-17 17: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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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有效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近日,崇左市中院部署开展“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崇左市辖区法院积极响应,通过有力执行举措,深挖隐形“黑财”、破解“黑财”收缴难题,取得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良好效果。

扶绥县人民法院

9月2日上午8时30分,随着执行局局长唐光席的一声令下,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9人奔赴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延安村,对三名因犯强迫交易罪的涉恶刑事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开展搜查行动。

温情执法,坚持善意执行

在被执行人家中,执行法官先是对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对其进行思想改造教育。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被执行人积极主动缴纳罚金,动员被执行人亲属代被执行人缴纳罚金。

在被执行人肖某宁家中,执行人员经过仔细搜查,查获现金401.3元,查封空调一台。随后,在执行威慑力和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肖某强的亲属愿意7日内代为缴纳罚金。

下午3时,执行干警们顾不上停歇,又马不停蹄从南宁赶回扶绥县山圩镇继续对被执行人廖某的住所开展搜查工作。

多措并举,深挖执行线索

当天,扶绥县人民法院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四处,劝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下一步,扶绥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黑财清底”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涉黑恶财产执行力度。运用好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通过线下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进行法治教育,告知拒不缴纳罚金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配合履行义务,实现“黑财清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凭祥市人民法院

9月2日,根据统一部署,凭祥市人民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

上午8时30分,执行干警十余人兵分两路,奔赴凭祥市夏石镇榴利村和那其屯,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开展搜查行动。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执行工作流程,向被执行人家属宣读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查找财产线索,为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正,搜查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搜查期间,执行干警同时对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法规,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家属代为履行。当天,震慑于执行威慑力,涉黑案件中的首要分子家属主动代被执行人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

经过一天的奋战,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三处,执行到位金额10.7万元,执结案件3件,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根基。

江州区人民法院

提前介入,全面摸排

院执行局主动与院扫黑办、刑庭进行对接,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所有涉黑案件财产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案件完整台账,实现分类甄别、精准施策。同时,全面掌握在审判阶段罪犯的赃款、罚金交纳情况,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并开辟涉黑恶执行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

多措并举处置财产

建立扫黑除恶执行工作快速移送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型案件一经生效立即移送立案执行;对已经终本的涉黑恶案件恢复执行,线上线下再次进行全面查控;继续沿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模式,确保财产见底、手段用足、效率提升;采取专人专办、重视财产查明,积极与公安、税务、自然资源、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络协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扣划四个涉黑恶案件执行款3.5万余元,实现了快速控制“黑财”效果。

转变执行观念,主动搜查

全院执行干警统一思想,对每一起未能自动履行的涉黑恶案件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搜查等工作,确保查控财产不留死角。9月2日、9月3号凌晨5时许,执行干警在专职审委刘付敏的带领下兵分两路,奔赴江州区驮卢镇某村屯开展被执行人住所地集中搜查的专项执行行。

经过两天的攻坚,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九处,其中六位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罚金93000元,追缴到位退赔款18204.38元。执行到位金额111204.38元,执结涉恶财产刑案件七件。

下一步,江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打好执行“组合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效率,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龙州县人民法院

近日,龙州县人民法院集中开“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刑事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切实达到“打财断血”工作目标。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先对被执行人重申判决义务,随后向被执行人家属及相关人员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其家属代为履行。经过规劝无果的,执行干警则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出示工作证件,宣读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查找财产线索,搜查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确保执行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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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在进行搜查

本次行动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三处,在法院的执行震慑力面前,共执结2件,亲属代为缴纳2件,执行到位金额1.4万元。

下一步,龙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黑财清底”新方法,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案件“清零”、黑财“清仓”,如期实现“黑财清底”任务目标。

宁明县人民法院

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宁明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因案施策、扎实稳健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

加强领导 精准办案

宁明县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任显忠院长为组长、刘子源副院长和甘华坚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执行工作组。任显忠院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听取案件主办人汇报办案情况,传导压力、督促办案进度。

任显忠院长研究部署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

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求做到件件落实到人,要求主办人制定执行方案、抓实落细执行措施,严格办案时限。执行局与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多次开会研究涉案财物保全、清查和处置等办法。加大执行力度,拓宽财产发现渠道,做到财产查询到位、财产控制到位、走访了解到位、财产处置到位、强制措施到位。

加强协作 共查财产

“集合,出发!”9月8日清晨7点整,宁明县人民法院刘子源副院长集合7名执行干警,冒雨奔赴广西龙州县上龙乡国有龙北农场等地执行赖某、农某、黄某等15人涉黑案件涉财产刑执行部分。

赖某、农某、黄某等15人因犯敲诈勒索等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到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5千元不等的罚金。判决生效后,刑事审判庭移交立案执行涉财产邢判决部分。

由于案件涉及被执行人较多且居所分散。案件主办人农力副局长致函龙州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两家法院共同组成执行队伍,走村入户开展“黑财清底”工作。

干警依法搜查赖某的住所

干警搜查出农某隐藏于果园草丛中的本田雅阁牌小轿车

干警依法查封扣押农某的本田雅阁牌小轿车

干警在黄某家开展普法宣传

部门联动 共扣车辆

2020年4月15日,为解决法院查封涉案车辆后无法实际控制车辆困难,宁明县人民法院联合宁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扣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为今后公法两家加强联动,完善构建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9月9日上午8时许,宁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技术侦查得知涉恶案件被保全人刘某的一辆奇瑞牌小轿车停放在宁明县某餐饮店前,交警随即赶赴现场将车辆控制住,并通知案件主办人马琦法官到场成功办理扣押手续。

干警依法查封扣押交警控制移送的刘某名下奇瑞牌小桥车

十指成拳,力可拔山,自“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凝聚共识,力往一处使,共查封“黑财”汽车6辆、摩托车10辆、房产1处,扣押手机1部,冻结扣划资金4万多元;同时,经释法明理,部分被执行及亲属主动或代为履行了法律义务,法院强制执行到位金额207865.69元。

“宁明县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稳准狠,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司法服务热情周到,这里的平安建设、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非常好,我想在宁明加大投资力度做生意。”专项行动开展后,来宁明县投资建材生意的韦某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并向执行干警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下一步,宁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扫出声威、打出气势、创出平安,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得到增强。

天等县人民法院

9月10日,天等县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黑财清底”退赔款发放仪式,对农某海、农某飞、黄某海涉恶案的被害人黄某发放退赔款,并获黄某锦旗致谢。

经崇左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农某海、农某飞、黄某海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农某海、农某飞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黄某海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并责令三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10422元,退赔被害人许某18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均在监狱服刑,通过线上线下查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

“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后,天等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该案恢复执行,继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顺利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摩托车等财物,并冻结其银行账户、网络资金,但仍不足以退赔。为切实实现“黑财清底”,执行法官决定赶赴被执行人服刑监监狱动员其主动履行。

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服刑监狱动员其主动履行

为赶在监狱会见时间内会见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深夜启程,日夜兼程赶赴监狱,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法官通过视频方式会见被执行人农某飞、黄某海,经过一番动员,两名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以录制视频方式向家属传话,请求家人代为履行罚金和赔偿款项。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

执行法官动员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

随后,执行法官对农某飞、黄某海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向其亲属出示视频,进一步作动员工作。最终,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了案件罚金、赔偿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完毕。

连日来,天等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黑财清底”专项行动,通过搜查、扣押等方式加大涉案财产执行力度,共对3件案件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入户搜查,其中亲属代为履行1件,扣押被执行人面包车1辆。

江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初,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以何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二年到五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并处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经江州区法院刑庭移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为肃清因黑恶势力带来的阴霾,让江州区营商环境更晴朗,江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前期全面摸排,对已经终本的涉黑恶案件恢复执行线上线下再次全面查控,在经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扣划到四个案件共计3.5万余元后,启动实地搜查突击行动,进一步提升执行实效。

当天的执行行动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在开展执行工作的同时,执行干警也紧抓普法工作,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对判决书的宣读及应履行义务的解读,在场村民纷纷表示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律宣讲,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

见证搜查过程的一位乡镇干部说:“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有利于荡清悬浮在人民群众头上的乌云,还江州区营商环境以晴朗天气,真正使得人民在这里安居乐业。”

接下来,江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除恶务尽、斩草除根,杜绝黑恶势力“再生能力”,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让黑恶势力无立锥之地。

END

来源:崇左法院综合

微信号:CHONGFAZJ

新浪微博:崇法之疆

原标题:《崇左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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