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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对铁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20-09-17 1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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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正式进驻铁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日下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督察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刘始杰、副组长沈越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士伟汇报铁岭市环境保护工作并作动员讲话,市政协主席李宇娟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此次督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重点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大气、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情况,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进一步强化震慑,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此次督察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媒体曝光、线索移交等形式开展工作。进驻期间,督察组将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安排,公布督察组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督察组将提交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将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德新主持会议。

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全体成员,市领导李军、王政准、刘春久、刘启波参加会议。

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进驻铁岭市督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9月13日进驻铁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安排,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5天。

督察进驻期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74639285,专门邮政信箱:铁岭市A008号邮政专用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1:30、13:30-17:00。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 | 铁岭日报 铁岭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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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环境

原标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对铁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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