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赞!广西法治日报刊文《根植民意 从“心”做起——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纪事》关…

2020-09-16 18: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9月16日,广西法治日报刊文《根植民意 从“心”做起——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纪事》关注玉州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全文如下:

根植民意 从“心”做起

——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纪事

□本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黄双

“两年前这些老房子破破烂烂的,周围杂草丛生。2018年起,镇政府引导村里利用老宅开发乡村游产业,村民们靠乡村游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刚开始搞乡村游项目时村民并不理解,也不支持,项目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不断,我们理事会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不明显。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的包片法官陈燕给我们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后,村民们的思想工作才好做了……”近日,面对记者采访,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鹏垌村康乐庄理事会秘书长陈武侃介绍。

今年以来,玉州区法院推行“基层法庭+固定法官联系点”的“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编织“以法庭为中心,驻村联络点为基点,全面辐射基层组织”的基层矛盾化解网络,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与村民“零距离”

“现在社会经济发展快,农村山林、相邻、征地等矛盾纠纷增多,小矛盾发生了没人处理就有可能发展成大矛盾,还有可能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严重后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负责对接茂林镇两个社区法律服务的玉州区法院玉东法庭庭长邝鑫森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7月,邝鑫森主持调解茂林镇新寨村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2010年10月27日,新寨村委会与玉林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签订一份荒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集体名下一块3.47亩的荒地租给混凝土公司使用;租用年限为56年9个月零12天;租金每年800元,每隔10年递增3%。

合同签订后,混凝土公司在荒地上建了厂房进行混凝土生产,并按时交租金。

合同签订后的前几年里,公司与村民相安无事。但随着近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发展了种养业,土地变得越发金贵起来。

“村民们这几年私底下议论纷纷,说合同签订不合理,租金太低,影响村集体收益,而且混凝土公司在租用地上建厂生产混凝土 ,属于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村民对混凝土公司的所做所为意见很大,矛盾纠纷没断过,甚至发生了一些过激行为。”新寨社区居委会主任陈远翔说。

“接过案子后,我对涉案地块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或许当时考虑不周,租金确实有点低,但村委会收回荒地也没有更好的产业发展计划。只有双方愿意调解,才能达到双赢效果。”邝鑫森说。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村民与混凝土公司的矛盾,同时让村民知法、守法、用法,7月份,邝鑫森组织玉东法庭法官多次到村里进行合同法法律宣传,让村民了解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同时,法官多次走访混凝土公司,争取混凝土公司按市场行情提高年租金。随后,邝鑫森召集双方代表召开现场调解会,最终双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村委会不再要求收回荒地;自2021年1月1日起,混凝土公司按每亩1200元标准向村委缴纳租金,且租金每隔三年递增一次,按上年租金为基数,每次递增3%,依此类推。

至此,这起涉及几百名村民利益的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化解,实现了村民与公司的双赢。

“小矛盾处理不好,常常酿成大矛盾。”近日,玉州区法院院长王明林介绍,玉州区法院推行 “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让法官沉到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一村一法官”制度要求,法官们将自己的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上墙,予以公示。同时,驻村法官每周主动联络村组走访办公、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驻村办案,做好指导民调、案后回访及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既让群众减少了诉讼成本,又减轻了社区的工作压力。”陈远翔说,“现在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快捷地解决法律问题。”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小区,是城市的最小社会构成单元,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玉州区法院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时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机构——镇(社区)综治办(中心)、人民调解机构等联系对接,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0年6月,玉东法庭副庭长韦永波到自己包片小区联系工作时,接到小区业主杨某求助:他家卫生间天花板漏水,虽然已经查明是楼上邻居卫生间漏水引起,但经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楼上邻居就是不整改。现在两家关系闹得很僵,希望韦永波帮忙处理。

因此类案件在该小区并非个案,为了提高调解质效,为该小区同类物业纠纷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调解方法,韦永波召集了小区物业公司、小区属地茂林镇综治办工作人员,以及茂林社区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对该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你的卫生间可能在埋水管时水管接头没有处理好导致漏水。当然漏水并不严重,整改花不了多少钱。如果你们双方坚持上诉到法院解决纠纷,首先得花一笔钱查找漏水原因,而且打官司费心力又费钱,最终还是由楼上业主进行整改……”在现场,韦永波对两名业主耐心地进行劝导。

听了韦永波等调解小组成员的劝说后,楼上业主承诺7天内动工整改。两名业主握手言和。整个调解过程持续不过两个多小时。

现场办案定分止争

针对农村、社区居民普法的薄弱地带,玉州区法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庭审进社区”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知法”的习惯。

9月4日,玉州区北辰社区内小广场一个简易的法庭里,玉州区法院家事审判庭陈燕庭长将一起赡养纠纷案搬进社区公开审理。

该案原告谢阿姨是一位八旬老人,育有四个儿子。老伴去世后,老人独自生活,孤苦伶仃。然而,儿子们称工作忙,且收入不稳定无暇顾及老母亲。

庭审中,陈燕不仅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子女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尽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将养育之恩、子女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文化融入庭审中。

别开生面的庭审感动了谢阿姨的四个儿子。最终,四个儿子答应日后会好好照顾母亲,尽赡养义务。群众也受到了教育。

玉州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以来,村村有了法官,群众办事不再难。据悉,今年以来,玉州区法院巡回开庭5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0件,帮助困难群众59户,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原标题:《赞!广西法治日报刊文《根植民意 从“心”做起——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纪事》关注玉州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