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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裁判文书(八)| 江安县人民法院(2019)川1523刑初72号刑事判决书

2020-09-16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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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宜宾中院 宜宾中院 收录于话题#十佳裁判文书7个

江安县人民法院(2019)川1523刑初72号刑事判决书(案由: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制作人: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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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一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涉及多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份判决书叙事清楚,文书制作格式规范,结构完整、新颖;语言精练,文字标点正确;“查明事实”和“本院认为”部分相呼应,证据罗列繁简得当,条理清晰,对起诉指控证据不足的事实不予支持,贯穿了证据裁判原则;裁判理由紧扣争议焦点和辩护人意见,采取递进式分析法逐一进行辩驳回应,说理透彻严密、论证逻辑严密,用语规范准确、层次感强,令人信服。该案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己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

根据中央政法委安排,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三驻点指导组对我市及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31—3660361。设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宜宾市A006邮政信箱,邮编:644002。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电话、邮件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市本级和珙县政法单位政法干警及辅警、书记员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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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佳裁判文书(八)| 江安县人民法院(2019)川1523刑初72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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