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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三)】株洲炎陵工业集中区“夏季攻势”任务推进不力

湖南生态环境
2020-09-23 17: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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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湖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炎陵工业集中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工业集中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炎陵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炎陵工业集中区原名九龙工业集中区,2012年11月正式获批省级工业集中区(湘政办函〔2012〕187号),下辖主园区(包括东、西工业集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2011年原湖南省环保厅对园区环评予以批复(湘环评〔2011〕383号),发展定位为“产业新城、城市新区、产城融合”,主导产业为纺织服饰、新材料、电子信息,园区面积386.97公顷。

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夏季攻势”任务部署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确保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019年11月28日,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该园区被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炎陵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12号)要求,炎陵工业集中区需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再次将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纳入任务清单,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达标排放。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前期工作严重滞后。督察组通过调阅相关资料,了解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6日取得炎陵县发改局《关于

<炎陵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改发审〔2019〕37号), 2020年8月21日取得炎陵县住建局《关于炎陵县九龙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的批复》(〔2020〕10号),环评报告至今未获批复。

2、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至今未正式启动。现场查看西园区已有企业进驻(炎陵县提供进驻企业数为4家),但园区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临时堆放在路旁的管道也是近段时间才进场,现场未见任何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标牌。距离约谈整改完成期限9月30日只有几天时间,已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炎陵工业集中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厂址现状

3、炎陵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炎陵工业集中区作为省级工业园区,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和“2020年夏季攻势”均对其提出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明确要求,且因建设进度滞后被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但由于县委、县政府对“夏季攻势”任务思想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力,炎陵县有关部门以及园区管委会对园区的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被动应付,敷衍整改,导致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迟迟未开工建设,严重影响了国家下达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三、原因分析

炎陵县委、县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夏季攻势”任务推进不力。有关职能部门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重发展、轻保护,导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一拖再拖,整改时限一延再延。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督促炎陵县加快炎陵工业集中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进度。涉及失职失责的,将督促株洲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编辑: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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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典型案例通报(三)】株洲炎陵工业集中区“夏季攻势”任务推进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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