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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南粤执行风暴2020” 系列报道:紫金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执行工作
近日,紫金法院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出动执行干警33人,集中传唤和拘传34人,其中8人当场履行完毕,16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保证按时履行,执行到位金额235万元,执结案件18件。
执行前动员
案例一:打财断血,除恶务尽
为展示人民法院“打财断血”的决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造血再生的经济基础。日前,紫金法院组织6部警车,执行干警30多人在紫金县柏埔镇开展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集中行动,深入犯罪分子居住地进行财产调查,成功处置涉黑恶财产112.5万元,执结龚德恒涉黑案财产刑判项7项。此外,紫金法院还查控了涉案犯罪分子8套房产、7辆轿车、2块林权和1块土地,这些财产将依照法律程序作进一步处理。
深入犯罪分子居住地进行财产调查
案例二:慑于公开曝光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4万元借款
被执行人彭某、刘某欠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34万余元,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杨某向紫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彭某、刘某无视法院生效裁判,逃避执行,于是紫金法院将彭某、刘某列入2020年第一批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当地媒体论坛、电视台公开曝光,刘某慑于压力主动于2020年9月2日到庭一次性偿还了该案债务,本案就此了结。
案例三:害怕入刑,被执行人主动退还不当得利42336元
申请执行人杨某胜以被执行人杨某明领取的征地补偿款包含了其所有山岭为由,于2018年1月10日向紫金法院提起诉讼,紫金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明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征地补偿款42336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明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紫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杨某明五次拒绝传票传唤,拒绝申报财产,隐匿财产和行踪,紫金法院将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2020年9月3日,紫金法院专项行动小组前往杨某明住所地再次进行搜查,杨某明害怕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判刑,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此外,紫金法院1至8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3宗案件,其中2宗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已主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杨某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胜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接下来,紫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化失信限高、司法拘留、罚款、搜查等措施运用,持续深入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和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紫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紫金法院
原标题:《河源“南粤执行风暴2020” 系列报道:紫金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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