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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尤溪一男子诈骗250多万拒不供认, 检察官“破局”促认罪认罚

2020-09-23 11: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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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甲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谢某甲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起案件从立案时被告人就否认犯罪,认为自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到提起公诉后认罪认罚,再到当庭表示服判,得易于检察官将修改后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于办案全过程。

虚构投资· 大肆敛财

谢某甲大学本科毕业,在尤溪县某事业单位上班,原本有一个很好的工作,但是他却不满足现状,想要通过投资赚取更多的钱。他利用同学和亲戚朋友的信任,以投资项目为名,以分红、保底利息、稳赚不赔为诱饵,骗被害人一起投资,将投资款占为己有,用于偿还利息、做外汇投资以及个人生活消费。

2018年初至同年11月,谢某甲虚构投资某足浴城股份、网络游戏开发项目、医院家具更新项目、某门诊部等项目邀约被害人谢某乙、卢某某、邱某某等七人投资,趁机骗取七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57.5万元。

2018

12-13

被害人谢某乙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

12-23

尤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被告人谢某甲自动到尤溪县公安局投案.

引导侦查· 补强证据

谢某甲到案后,拒不承认是诈骗行为,一直辩解其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该案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了卷宗,考虑到本案被害人达七名,各被害人与谢某甲的经济往来频繁,借贷款、投资款交集,谢某甲又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如何辨析是虚构投资项目诈骗,还是正常民间借贷,关系到罪与非罪。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承办检察官精心拟订了补充侦查提纲,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通过查证黄某某、詹某某、陈某某等相关证人,证实谢某甲拥有某足浴城35%股份、投资网络游戏开发、某门诊部、中标医院家具更新项目等事实系谢某甲虚构或与实际不符,通过提取谢某甲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进一步证实谢某甲以上述虚构的投资项目,骗取被害人投资的事实。同时对其他正常借贷进行了剥离,最后认定十余起诈骗犯罪事实。

释法说理· 认罪认罚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向谢某甲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各地已判决的案例,同时又从思想上感化他,希望他能够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罚,早日回归社会。

案件起诉法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得知谢某甲委托了辩护人后,第一时间主动听取辩护律师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条款的意见,动员律师共同做好谢某甲的思想工作。经过检察官多次、耐心的释法说理,促使谢某甲从拒不供述,到承认自己行为不合法,再到愿意接受刑事处罚。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谢某甲犯罪数额、情节以及家庭经济情况,确定酌定从重、法定从轻、酌定从轻的量刑幅度,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并听取了谢某甲的意见,提出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至十二年八个月的量刑建议。最后在辩护律师的参与下,谢某甲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鉴于谢某甲认罪认罚,使原计划1天的庭审时间缩短至1小时完成,尤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真心悔罪,使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节约了诉讼资源。

文案:刘春凤、蒋浩瑾

原标题:《检察官办案:尤溪一男子诈骗250多万拒不供认, 检察官“破局”促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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