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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关于社保,这些问题你要注意!

2020-09-23 2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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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恶意骗取、冒领

或者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等

均是违法犯罪行为

接下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的小编

就给大家讲讲

关于社保的那些事儿!

☟☟☟

希望大家不要在

违法的边缘试探

!!!

尤其

这几个底线不能碰!

否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01

购买与疾病治疗无关产品

使用社保卡的医疗账户购买生活必需品、食品、电子产品等与疾病治疗不直接相关的物品。

02

套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以药换药(物)、超范围购药、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套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等,都是不允许的!

03

挪用或借予他人社保卡

虽然社保卡持率非常高,但是仍然有很多人没有参加保险,所以需要社保卡(特别是医疗保险的功能),想用别人的社保卡享受相关权利。

有的人去医院忘记带社保卡,就使用同伴的社保卡去刷;有的是没有社保卡,就刷亲朋好友的卡。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冒用别人的医保卡!哪怕直系亲属的也不行。

此外,把自己的社保卡借给别人也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出来,就会对自己日后使用社保卡造成影响。得不偿失!

04

伪造、盗用他人社保卡

盗用或者伪造社保卡也是违法的,而且后果很严重!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5

伪造、使用虚假病例、处方等

伪造病历、票据持卡人伪造、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票据,利用社保卡的医疗保险报销功能进行虚假保险,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是医疗保险诈骗。

06

超量囤积药品变卖

超量囤积药品变卖即是指虽然持卡人本人使用医保卡购买符合病情的药物,但药物数量严重超出病情所需,且存在转手倒卖给别人非法牟利,同样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提醒】关于社保,这些问题你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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