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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话评审】法官倾情为民 纠纷案结事了

2020-09-24 20: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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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不穿法袍,但端坐于法院审判台与法官一同审判案件;

他们被誉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不折不扣的“民间法官”;

他们运用贴近群众、熟知民风民俗的天然优势,为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不一样的视角。

他们

就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法官倾情为民 纠纷案结事了

作者:王鸿程,系安仁县人大代表、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我本来只是抱着一线希望向法院起诉,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结果。万分感谢你们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啊!”今年4月18日,安仁县灵官镇樟木村村民张某华在拿到法院调解书后,紧握着安仁县人民法院安平法庭庭长刘红兵的手连声道谢。此时,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终于一展往日愁眉,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目睹此情此景,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又是本案人民陪审员,回想这个案件十多天的审理和调处过程,我既为这个农民兄弟的辛苦钱失而复得感到非常高兴,又为自己这个团队不懈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无比欣慰,更对我们的人民法官那种主持公正、倾情为民的精神由衷地敬佩。

4月8日,刘红兵庭长主持开庭审理一个债务纠纷案。原告张某华是个黑黑瘦瘦的中年农民,他没有请律师,一个人坐在原告席,原本就矮小瘦弱的身子趴在桌上,更加显得形单影只、孤独无助。

法庭调查开始。原告张某华急切地向法庭陈述了那段痛心疾首的往事。2014年9月,他经不住两个同乡的游说,将夫妻打工数年的收入10万元,以同乡的名义给了本县安平镇一个基建包工头张某某,与他们合伙承包郴州市一栋商品住宅楼的泥水工程,而张某华和同乡自始至终都未实际参与该项目的管理。当时其中一同乡曾口头对张某华说,此资金属于借款性质,按月息2分给付他收益,而张某某在收取10万元资金后,没有向他立下借据,却与他同乡签订了合伙协议。此后,该项目的实施并不顺利,张某某一直以项目没有竣工结算,投资亏损、资金未能回笼为由,不肯返还这一款项。张某华辛苦催讨五年,一无所获。这期间,双方互不相让,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现在只得求助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此款。

庭审过程中,张某华虽然提交了当年向张某某银行账号转账10万元的凭证,却无法提供证明自己与张某某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而包工头张某某则坚称该资金是项目投资款,并非借款,且双方还没有就工程项目进行结算。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要判定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显然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合议庭有人认为,原告张某华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法庭却无法支持他的诉讼主张,只能驳回其诉讼请求。

然而,面对几乎绝望的张某华,刘庭长却没有简单了事。他对我们两名人民陪审员说:“如果只是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案虽然可结,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未了,还存在很大的社会隐患。我们还是管了这‘闲事’,再努一把力,帮他们解开这个陈年死结吧!"

于是,我们合议庭成员统一了思想,决心把这个案子调解下来,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大家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找准案件切入点,积极做说服工作,还分头与双方亲属及代理人进行沟通,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介绍此类案件的处理情况,要求他们换位思考、相互谅解。随后,又主动召集两名本案相关人,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一道来法庭协商调解。从4月8日到15日,刘红兵庭长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每次都尽了最大努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互不让步,案件还是陷入僵局。

尽管如此,刘红兵仍不放弃,并于4月18日组织双方进行第四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刘庭长和我们陪审人员一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接近下午七点钟时,被告张某某终于松口, 答应返还原告张某华90000元,原告张某华也表示接受,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接下来,刘庭长顾不上吃饭、休息,连忙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下发给双方当事人。

至此,这起历时五年之久的经济纠纷,最终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标题:《【人民陪审员话评审】法官倾情为民 纠纷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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