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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浦口法院赴河北保定强制执行

2020-09-24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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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的优越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7日,执行局郑鹏法官、滕清法官赴河北保定强制执行。

2016年11月28日,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某某签订《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某公司依约向姜某某回购一辆轿车,并将车辆租赁给姜某某使用。双方为该涉案车辆办理了机动车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某公司。自2018年1月8日起,姜某某开始拖欠租金,某公司多次催要。鉴于姜某某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浦口法院依法判决姜某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2018年11月22日,因姜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姜某某将该汽车恶意隐藏。2020年9月7日,在知悉该汽车具体位置后,我院执行局郑鹏法官、滕清法官连夜驱车赶至河北保定,在当地法院帮助下强制将该汽车运回南京并进行评估、拍卖,实现了某公司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

本次行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巩固执行实效,切实保障了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接下来,浦口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集中执行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撑。

END

原标题:《以司法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浦口法院赴河北保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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