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公告】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2020-09-24 22: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陕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阳明与被告陕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李建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孙法官

邮 编:725200 电话:0915-6329081

原标题:《【公告】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