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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 撑起反家暴“保护伞”

2020-09-25 0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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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请,詹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丈夫高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詹某某诉称,其与高某某自2013年10月登记结婚以来,先后共育有四个子女。高某某性格暴躁,经常动手殴打、辱骂詹某某,詹某某没有收入来源,加之孩子年幼,只能忍气吞声。但近年来,高某某脾气愈发暴躁,詹某某不堪忍受,曾几次报警,公安机关也多次给予警告并向其下达家庭暴力训诫书,但高某某仍旧置若罔闻,还以詹某某生命安全相威胁不准其离婚。紫阳县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詹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调查取证期间,高某某驾驶摩托车径直冲向詹某某和律师,詹某某和律师紧急避让,詹某某手臂被撞伤。高某某仍不罢休,将詹某某拦在桥中间进行殴打,辱骂长达十几分钟。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高某某两次殴打申请人,经派出所调解、训诫后,仍具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定:禁止高某某对詹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如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月23日,裁定书送达当事人手中,高某某当即表示悔改。

从受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发和送达,用时仅有一天,紫阳法院及时有效保障了受害妇女的人身安全,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筑起一道“保护墙”,同时彰显了紫阳法院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和信念。

紫阳法院

原标题:《紫阳法院: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 撑起反家暴“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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