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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初见竟在法庭之上,元谋首例网络赌博案开庭审理!
9月24日,元谋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内,25名被告人坐满了被告席。除了被告人这一身份外,他们还是网上赌友,没想到第一次见面竟然在法庭之上以被告人的身份。
现场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石某某作为群主,以营利为目的,在“闲聊”手机上组建赌博群,组织赌博人员张某某、陶某某等24人在群内约赌,使用“逸趣”APP棋牌软件通过玩卡二条麻将形式赌博,并抽取每盘5-10元不等的房费获利。该群发送红包总数达6795627.6元,接收红包总数达6791900.22元,石某某个人接收红包数达419379.97元。
同时,被告人张某某、陶某某等24人在不同时段通过各自的手机下载“闲聊”APP,加入石某某建立的群约赌,之后利用“逸趣”APP棋牌软件以玩卡二条麻将的方式进行网上赌博,赌资通过在“闲聊”APP内发红包结算。张某某、陶某某等24人在多时间段、多场次应邀通过石某某建立的“闲聊”APP赌博群参与赌博,参赌人员接收红包总数达4256936.9元,个人接收红包371156.46元至50096元不等,赌资巨大。
2020年8月19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以石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张某某、陶某某等24人犯赌博罪向元谋法院提起公诉。
随着网络的发展,赌博也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作为网络主要用户的青少年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很容易成为网络赌博犯罪的主体。就如该起案件,25名被告人中85后占到18人,最小的只有23岁。当问及为什么会在网上赌博时,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闲着无聊,以为就是普通的打麻将游戏而参与,并不知道会构成犯罪。
打麻将、玩扑克作为一种娱乐消遣方式,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适度的娱乐有利于人们排解压力,放松身心,国家也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但是超过一定界限的打麻将、玩扑克就可能构成赌博罪。
那么,打麻将、玩扑克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转化为赌博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具体来说,“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参与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聚众赌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行为: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
赌博不仅影响家庭和谐,对社会稳定也有很大的隐患。元谋法院在此呼吁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下线上的赌博都会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拒绝赌博,从我做起。
同时也提醒
爱好打麻将、玩扑克的群众
把握好正常娱乐活动
与赌博罪的界限
避免一不小心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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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阅读
撰稿:金荣丽
编辑:潘雨燕
原标题:《网友初见竟在法庭之上,元谋首例网络赌博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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