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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人,这些医保政策你都了解吗?

2020-09-25 17: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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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人请注意!

什么是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异地居住备案有哪些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Q

1、什么是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A

答: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半失能的职工提供的一种待遇保障,旨在减轻患者家庭用于疾病治疗方面的经济负担。

Q

2、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期、申请地点、申请材料有哪些?

A

答:职工长期护理的申请期为每季度首月的前20天,在这期间内可以前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话8473379)和威海市中心医院医保工作站(电话3793580)进行申请。

需要的基础性材料:代办人与患者的身份证,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2寸免冠照片(3张)及根据不同病种需提供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相关材料。

Q

3、如何鉴定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A

答:职工在申请成功后,需进行医学鉴定。作为待遇评定的主要依据,医学鉴定工作由威海市医保局进行统一安排。需现场鉴定的由患者家属协助患者前往威海指定医院进行集中查体,需入户鉴定的由威海派出医学专家前往其家中进行鉴定。

Q

4、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A

答:鉴定完成后,根据威海市医保局出具的待遇认定书,参保人员即可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具体的享受待遇级别可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30元/天),完全护理依赖(40元/天),医疗专护(200元/天)。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专护待遇应于办理时单独进行申请。

Q

5、目前,我区居民是否享受长期护理待遇?

A

答:根据威海市统一部署,现阶段文登区长期护理待遇申请仅面向职工医疗参保人员,居民医疗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暂未实施。

异地居住医保备案

Q

1、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

A

答: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原因,需要到威海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Q

2、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

答:异地长期居住材料(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需由单位提供异地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注:持农业银行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备案需持卡到医保大厅进行鉴权降级;不能提供(未携带)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一定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书面承诺1份。

Q

3、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A

答:一是线上办(参保人员可致电区医保局热线服务电话8473379,工作人员将通过医保局工作微信为参保人员代办);二是站上办(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威海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文登区妇幼保健院、文登区人民医院的医保工作站办理);三是网上办(参保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阳光医保小程序、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自行办理);四是现场办(参保人员可到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办理)。

Q

4、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后需要每年回来认证吗?居住地就医有定点医院吗?

A

答:异地居住备案长期有效,不需要办理认证手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后,在居住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Q

5、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可以修改吗?办理了异地居住期间,回威海地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

A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一年内不得变更或注销。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医保待遇,年度费用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如需回威海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文登区参保人员可拨打8473379进行报备。

Q

6、异地居住医保备案成功后每次住院都需要联系参保地吗?出院后在哪里报销?

A

答:异地居住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就医住院不用联系参保地。居住地在山东省内的,住院后可直接联系医院联网;居住地在山东省外的,住院后可持社保卡在医院联网,联网成功后在居住地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联网失败的参保人员可先行自费结算,然后在工作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加盖公章有效)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即可。

Q

7、办理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医疗机构购买慢性病的药物可以报销吗?

A

答:可以的,参保人在购药前需持身份证、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或住院病例,前往威海中心医院或文登人民医院医保科进行异地慢性病审核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慢性病相关药物及检查费用可以报销。目前,山东省内门诊慢性病费用可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报销,省外门诊慢性病报销暂不支持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持门诊发票、门诊病历或处方、身份证、社保卡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销。

Q

8、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后在居住地就医和在威海地区就医报销比例一样吗?

A

答:职工医疗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居民医疗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我市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

Q

9、办理异地居住医保备案后职工医保卡每月的钱还能正常发放吗?

A

答: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后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将停止按月发放。文登区参保职工可拨打区医保局热线服务电话(8473379),通过医保局工作微信上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手续,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金额提现。

原标题:《@文登人,这些医保政策你都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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