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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检察:“河长+检察长”共护绿水悠长
清流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推进闽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协作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领导重视,亲自带队
董新检察长带领相关干警前往该县河长办沟通交流,并会同河长办领导共同对长潭河进行巡查,同时,对下一步驻县河长办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委员河长”,促进河流治理
清流县检察院派员与县河长办聘请的7名政协“委员河长”及县河长办人员通过实地巡查、巡河软件、手机拍照、无人机巡河等方 式,对县重点流域进行巡查。“委员河长”对检察机关在河流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延伸巡查河段,寻找问题源头
针对该县李家乡、长校镇水质问题,追根溯源,联合县河长办实地走访宁化曹坊、治平,连城四堡、北团、揭乐,长汀管前等相关上游河道,寻找问题来源。
同时,与县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组成“巡河小组”,积极参与全县清理“四乱”。今年来,“巡河小组”共联合巡河8次,覆盖全县13个乡镇,延伸至上游连城、长汀、宁化,发现垃圾中转箱设置不合理等问题20余处,促成有关部门更换2名责任心不强的河道专管员。
关于水域保护,除了联合巡河清流检察还做了啥?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圆桌会议,破解水域难题
清流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在联合巡河中,发现嵩口镇某碎石厂污水超标排放及田源乡某水泥预制品厂占用河道问题。在办理上述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清流县检察院多次与清流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铁办、中铁五局浦梅铁路项目部、田源乡政府、嵩口镇政府、马排村委会沟通协调,分别组织相关单位在嵩口镇政府、田源乡政府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后期的督促落实。
目前,相关单位已经疏通嵩口镇马排村淤堵水渠6800米,并将河道淤泥、农田淤积等全部清理完毕;相关部门已将田源乡白石尾占用河道的渣土清理完毕,河道已基本恢复原貌。这两个案件的办理得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及周边群众的肯定。
整改后
开展两个专项检察监督,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防汛备汛专项监督
今年3月,与市检察院、市水利局第三检查组共同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过实地走访摸排,对于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份。促成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全面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拉网式、全覆盖、清单式检查,深入现场积极督促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联合县河长办、自然资源局前往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源地区域划定、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及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巡查,以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广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以实际行动落实好生态保护宣传责任
积极参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的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6.6八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向龙津河段、高坑河段共投放草鱼苗近70万尾。
着手建立“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长校联络点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成效,加强“两地四县”沟通协作,与县河长办及长校镇政府共同商议,确定在长校镇长潭河竹青背电站设立“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联络点。
下一步,清流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协委员等多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闽江源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原标题:《清流检察:“河长+检察长”共护绿水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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