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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考成绩出了!还有两则湖北选调生招录最新公告
来源 |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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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湖北省2020年度
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
成绩查询通道开启
参加今年省考的小伙伴
可以查成绩啦!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湖北省2020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三、县(市、区)、省直管市(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及以下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四、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五、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0分;
六、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按招录机关的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某检察官助理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为艰苦边远地区,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和空缺职位的第二次考录;成绩达到相应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0年9月25日
此外,昨日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关于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800名)拟录用人选的公示公告
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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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规定,综合考试、考察和体检,经研究,拟录用郑思言等693人为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9月27日—10月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反映。
1.按照有关规定,因复检、递补体检等原因,目前F03、K03、K04、R01等4个选调职位部分人员尚未完成相关项目。下一步,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其他拟录用人选名单。
2.按照《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关于“选调生在被录用之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的规定,以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六条关于“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隐瞒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的规定,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公示期满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不再保留其参加“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资格。
3.公示期满后,所报考市州将适时组织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事项请关注相关公告,或者咨询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5日
以下为
十堰市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
拟录用人选名单(第一批次)↓↓
完整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为应对疫情影响、充实基层力量,加强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鄂组通〔2018〕1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追加400名选调生专项招录计划,集中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追加的400名专项招录计划,全部用于面向2020届湖北省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集中选调,分配到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乡镇(街道)工作锻炼。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职位计划表
(共400名)
以下为十堰市第二批招录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2020届湖北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
三、选调条件
应为2020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经过考察体检,已被确定为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招录(800名计划)的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在参加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400名专项计划)招录过程中,通过考察体检被确定为其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拟录用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我省选调生考试录用程序。
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1. 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10:00至2020年10月12日17:00工作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
(3)网上资格审核。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10:00至2020年10月13日17:00工作日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到2020年10月14日12:00截止。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其中,此前报考过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招录(800名计划)且已报送书面报名材料的人员,如继续报考原报考市州职位的第二批招录(400名专项计划),可与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确认收到书面报名材料后,可不再重复报送。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9日10:00至10月25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组织笔试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半天。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 资格复审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
4. 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察和体检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 审批和录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
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在被录用之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改派)手续,配合做好选调生档案转递以及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等工作。
原则上,第二批选调职位录用的选调生在2021年1月底前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适时组织岗前培训。
五、有关政策
1.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
3. 第二批选调职位录用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4. 第二批选调职位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后,安排到贫困村任职两年时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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