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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翁”相争谁得利?法院判决告诉您

2020-09-27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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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审结了二起因商贩在菜市场内卖鱼发生争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殴打、另一方家人赶来并持刀为被殴打者“讨公道”而导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01

案情回顾

张某系山城区某菜市场内卖鱼的商户,王某系卖鱼的流动小贩。事发当天,因王某到市场内卖鱼,张某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王某的儿子赵某听闻母亲被打,到菜市场内从旁边摊贩摊位上拿刀找到张某欲为母亲“讨说法”,被家人劝阻并拦了下来。事发后,张某和赵某均被公安机关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王某起诉了张某,而张某的父亲以受到恐吓为由另案起诉了赵某要求赔偿。

02

法院判决

山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到公安机关调取了卷宗材料。经过阅卷和查阅监控视频,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两个案件均系因同一起事件导致,且双方及家属之间对立情绪较为强烈,在开庭前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庭前释法。最终根据公安机关的卷宗材料、行政处罚决定和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材料,结合庭审中双方的举证情况,山城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对王某进行赔偿,同时,驳回了张某父亲的诉讼请求。

03

法官提醒

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参与者要依法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生纠纷,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切勿冲动,采取极端手段,否则,必将两败俱伤。

供稿:尧苗苗

原标题:《“渔翁”相争谁得利?法院判决告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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