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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西华县一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严惩

2020-09-28 16: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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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为一审时)

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龙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做出终审判决,这个把持基层政权、在西华县城关镇为非作恶多年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严惩。

基层起家,组织成员多人把握基层政权

被告人高龙于1995年担任河南省西华县城关镇高庄村村民组长,早年从事货车运输、经商,具有一定的资本积累,其在家族中的地位逐步凸显。2008年被告人高龙进入西华县城东关办事处担任该办事处委员,2009年担任西华县昆山办事处汉唐街居委会书记。为了维护自己在家族中的凸显地位,增强组织势力,被告人高龙利用自己的非法影响,安排组织成员进入基层组织工作。2011年安排被告人杨醒(蒋付喜妻子)进入蒋庄居委会工作,2012年任该居委会主任,2015年任支部书记;2012年,安排被告人高新东(高龙堂兄弟)进入汉唐街居委会工作,2018年接高龙职务任居委会主任;2012年安排被告人高新停(高龙堂兄弟)进入和谐居委会工作,安排被告人高三闯(高龙侄子)进入江南水乡居委会工作。至此,高龙组织势力波及西华县城关镇东关多个基层组织,并把持多个基层组织多年。2017年,被告人高龙、蒋付喜利用个人关系和组织势力,均被选为西华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以“打”开路,在当地逐步树立恶名

由于被告人高龙家族势力大,其家族成员骄横成性,遇事不依法解决,而靠武力解决,因偶发纠纷,就能纠集十几人、几十人殴打对方,还想法讹诈对方钱财,群众既恨又怕。2006年被告人高大闯与李晶磊在饭店偶发撕扯,便纠集家族二三十人持械将与李晶磊一起吃饭的朱德功毒打一顿,致其锁骨骨折,朱德功住院后,还到医院威胁、恐吓朱德功,并以打架时金表丢失为由,要求朱德功赔偿其20万元钱。2010年被告人殷红在从事客运期间,因对同行高文丽不满,伙同高四新、高春红将高文丽打伤,且以打架时金镯丢失为名敲诈高文丽5000元钱。2014年被告人高应秋因其公司员工高应许跳槽到高立业公司工作,便带人到高立业的公司殴打高应许,砸毁高立业公司的门窗及吊顶后,还以生病为由敲诈高立业13000元钱。群众说,高龙家的人个个厉害,都不敢惹。由于高龙家族打出了恶名,也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群众对高龙家的事,也都避让三分。

目无法纪,干扰政府工作人员正常执法

2014年4月11日晚,西华县昆山办事处居民高新永与李长海喝酒时发生争吵,高新永因重症心脏病发作死亡。2014年4月14日,为给公安机关施加压力,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处理李长海,被告人高龙与被告人高春光、方秀勤、高丽、高四新、高勇敢等人在方秀勤(高新永妻子)家商议后、便纠集被告人高新东、高大闯、高三闯及其他亲戚等几十人,头戴白帽,跟随载有高新永尸体的面包车,沿昆山路、箕子台路到达西华县公安局,不听保安劝阻,强行冲进公安局院内,将装有高新永尸体的经匣放在公安局大门口通道内,在公安局院内大吵大闹,辱骂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致使执法车辆无法进出,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威严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西华县城建监察部门查处汉唐居委会内的违法建筑时,高龙多次到现场威胁、辱骂查处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执法,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威信。

强取豪夺,严重危害当地民众生活

自2011年开始,被告人高龙指使汉唐街居委会成员李俊海、李保平等人从开发商处接管汉唐街居民电费收取权,高价收取汉唐街居民、商户的电费,并且采取每用10度电加一度电的方法多收电费,一直至2019年4月份。经侦查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仅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高龙等人多收居民电费近50万元。被告人高龙将多收取的部分电费作为福利分给居委会班子成员,以笼络人心。2010年至2012年,高龙安排李保平带人阻止汉唐街工地施工,向开发商强索12万元。高龙安排居委会成员李保平、李俊海、程平安等控制居民建房,办事处居民盖房,首先要征得高龙的同意,否则高龙就安排程平安等人阻挠施工,为了顺利盖房,居民只好向高龙送钱,高龙以此手段敲诈居民建房罚款共计23.5万元。

非法放贷、倒卖土地进行疯狂敛财

2012年,被告人高龙为攫取更大的非法利益,以孔兵华的名义成立河南三和投资有限公司西华分公司,在孔兵华、王勤勤、赵浩等人帮助下,以月息1.5%的利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37.89万元,而后以月息3分至5分不等利率贷出,借款人知道高龙的恶名,不敢赖帐,对实在没钱还的,高龙按排孔兵华等人采取强扣抵押物,威胁恐吓、聚众滋扰等方法强索借款。经司法会计审计,高龙等人非法放贷获利506.73万元。2011年和2013年,在高龙把持汉唐街居委会权利后,通过被告人程平安等人做工作,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违法开发房产获利上百万元。

插手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

被告人张青海开发西华县建设路老中医院对面门面房时与四邻有纠纷,雇请高龙出面解决,高龙派被告人高计划、高四新为其摆平事端,收取好处费10万元。2010年11月21日,被告人蒋付喜、杨醒的女儿蒋蕊在西华县城关镇中学上学期间,因不满老师的批评,周日夜里在家中喝药自杀。被告人高龙得知后,组织被告人高四新、高勇敢等家族人员及蒋付喜、杨醒等蒋庄的众多人员围堵学校大门,向学校园内扔砖头、土块等物,并强行冲开学校大门,在校园内大声谩骂、哭闹,严重破坏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此事时,高龙当众斥责工作人员来晚了。在政府组织商谈期间,高龙用水泼向参与商谈的西华县城关镇中学副校长理效福。迫于高龙等人的压力,学校被迫支付蒋付喜夫妇15万元。

天网恢恢,黑社会组织终被严惩

该案经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逃税罪、重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被告人高龙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期,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个人财产的刑罚。

原标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西华县一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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