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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法动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站前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件

2020-09-28 20: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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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起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件,对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12人犯罪集团、以被告人宋某为首的9人犯罪集团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别作出判决。

案情回放

上述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各自头目的组织、领导下,以经营的公司为依托和幌子,陆续招募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结构严密,人员相对固定,制度明确。两个组织通过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富并用于组织运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在非法放贷、讨债过程中,组织成员在各自头目的指挥下,有组织地实施虚报注册资本、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产经营、诈骗、虚假诉讼、妨害作证、出具伪证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残害一方,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站前区人民法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多方联动,在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形式,经过连续数天的庭审,按上级要求及时、高效审结案件。

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认定被告人宋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对两个犯罪集团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犯罪性质及情节,分别判处六个月到四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个别被告人处以罚金。

案件审判过程中,站前区人民法院统筹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六清”工作。注重“打财断血”,强化审执衔接,精准铲除“黑财”,扎实推进“黑财清底”,着力提升黑恶案件审判质效。两案共判处涉黑财产人民币360余万元、房屋9套、车辆4辆、金首饰及手机若干。

站前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念

站前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通过对两件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的集中审判,彰显了站前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念,积极投入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站前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的社会职能作用,加强源头治理力度,促进行业治理,发挥司法办案的新效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压实行业部门责任。针对两起案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向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20余份,并对每一份司法建议持续跟踪,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调动各方力量,整治行业乱象,加强行业监管,肃本清源,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下一步工作

站前区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的要求,全面推进“六清”“六建”工作,着眼于常治常效,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平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站法动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站前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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