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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遂溪建新20人涉黑案,主犯获刑20年
咬定青山不放松
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
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
遂溪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山等2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周某山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周某山以宗族势力为纽带,拉拢、聚集土扎村委会的部分闲散青年在赌场帮工,并打着“土扎仔”的名义在遂溪县建新镇及麻章区湖光镇新圩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一系列暴力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周某山为首,人数众多,结构、层次较为明晰,分工较为明确,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6年,周某山开始向基层政权渗透,取得镇人大代表的身份,并于2008年通过指挥其组织成员恐吓、威胁、强迫村民投票从而当选土扎村委会主任。2013年,周某山当选县人大代表,当“土扎仔”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周某山则出面协商、调解、赔偿。
“土扎仔”在当地长期开设赌场非法敛财,还垄断建新镇、湖光镇新圩一带的煤气销售供应长达7年,强占建新镇车路头村“蛇仔岭”、国营企业四队湖光农场土地,通过转包、种植农作物牟取暴利,周某山则利用其镇、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及人脉提供非法保护。除此以外,周某山还为组织成员提供吃住保障、“安家费”、医疗费、赔偿费等,解决组织成员的后顾之忧,以便让其大胆放心地为组织办事。
该组织多次持枪支、刀具、铁管等凶器在公众场合公然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11人轻伤,10人轻微伤,造成国营企业广东省湖光农场经济损失达105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强烈的心理强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及各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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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判了!遂溪建新20人涉黑案,主犯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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