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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教育|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检察长上党课
在国庆与中秋“双节”来临之际,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9月28日,建瓯市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检察长上党课。会议由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运华主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积满为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洪运华检察长上廉政党课。
讲解“三个规定”填报事项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詹尔贞同志对高检院下发的《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规范、正确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 》再次进行了说明。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派驻纪检组组长魏积满同志与全院干警一同学习了省院《关于两期检察人员醉驾情况的通报》、中纪委中秋、国庆期间举报曝光专区通报9起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文件。
让干警们在节日期间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时时刻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检察长上党课
检察长洪运华同志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的制度屏障”为题,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结合“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并就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要求强调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高检院禁酒令;
二是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五是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原标题:《节前教育|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检察长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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