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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关注】生而不养?

2020-09-29 16: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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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何以为家》的开场,12岁的小男孩只身走上法庭,他的诉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我要控告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生下了我”。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抚养纠纷案件,儿子将素未谋面的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2003年,张莉(化名)与李冰(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就有了结婚的打算,几个月过后,张莉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便与李冰商量登记结婚,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来,二人也没再见过面,李冰从此人间蒸发。2004年8月,张莉独自生下小华(化名),不幸的是,小华患有先天性双耳廓畸形,多次住院就医,截止起诉前花费医疗费合计43384余元。

从小华出生到现在,李冰不闻不问,从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小华就医、生活、教育的压力让张莉喘不过气。她曾试图寻找李冰,也到过广州、上海等地,但都无功而返。直到最近意外得知他的下落,遂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一直无法联系被告,后在张莉的申请下,对李冰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他才不得已现身,并提出了要与小华做亲子鉴定的申请。经鉴定,李冰是小华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另外,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遂判决李冰向小华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生活费、教育费合计129600元,支付医疗费22000元。

发布:公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微关注】生而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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