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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刑期二十年!黄世胆等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2020-09-29 19: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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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世胆、张则备、蒙国磊等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罪,被告人蒙加锋、谢家望、谢民灯、韦书溜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以被告人黄世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6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被告人蒙加锋等4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

黄世胆在从事林业生产期间,发现存在林场大量林地被村民占用情况。自2007年以来,其采取送钱的方式与村屯、林场低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后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村民退出已耕种多年的土地,或以要挟、恐吓等方式向村民索要林地“租金”。2010年8月、2013年8月,黄世胆先后成立永丰公司、桂嘉公司。黄世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招揽人员,逐渐形成以黄世胆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则备、蒙国磊、梁海林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以黄祖语、张荣爱、陈振资为其他参加者,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分工相对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牟取非法利益,黄世胆及其组织成员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刑事犯罪案件53起,违法案件3起。该组织通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插手林地纠纷,在林业生产领域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

以被告人黄世胆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是兴宾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

11名被告人

101册卷宗

13万字的审理报告

7天7夜的开庭审理

12万字的判决书

……

所罗列的数据,无不昭示着案件庭审背后的艰辛。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兴宾区法院高度重视。为确保案件高效公正审理,案件一立案,兴宾区法院便迅速成立专业审判团队,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且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官办理此案,并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面对案情重大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等困难,审判团队迎难而上,加班加点消化卷宗,厘清事实、梳理证据、收集整理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庭审预案、召开庭前会议等等……

两次召开庭前会议

101册卷宗

连续7天7夜的庭审工作,给司法警察大队的押解、看管、值庭等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在市中院的协调下,抽调了全市法院二十余名司法警察支援该案的庭审保障工作,制定详细的警务保障方案,对庭审保障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共计安排警力56名,组成4个工作小组,出动车辆6辆。每天法警们都坚守在安检、值庭、看管、押解各个岗位上,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庭审提供保障

押解、值庭

为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兴宾区法院多次组织院机关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疫情防控和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庭审及宣判的后勤保障工作。

进行核酸检测

后勤保障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宾区法院始终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黄世胆等人涉黑案是兴宾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此案的审理和公开宣判,彰显了兴宾区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原标题:《最高刑期二十年!黄世胆等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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