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宁德蕉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态领域涉恶刑事案件

2020-09-30 16: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9月30日下午,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生态领域涉恶刑事案件,依法对被告人尤某平、郑某力、郑某明、郑某强进行了公开宣判,以非法采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判处尤某平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期。

经审理查明,2018年5至6月间,翁某坤(另案处理)向被告人尤某平提出其可以承包某吹砂填路基工程,由被告人尤某平找海域进行采砂,二人进行合作。被告人尤某平表示同意,并提出具体将由被告人郑某力提供海域进行采砂。

翁某坤遂与被告人尤某平、郑某力商议约定,由被告人尤某平提供资金,被告人郑某力负责向养殖海带、龙须菜的菜农承租宁德市蕉城区三都岛一处海域的“菜区”供翁某坤组织人员进行采砂,翁某坤给予被告人尤某平、郑某力抽成,被告人尤某平与被告人郑某力另行约定利润分成。被告人郑某力又纠集了被告人郑某强、郑某明共同具体实施承租“菜区”行为,并约定从被告人郑某力获利数额中抽出股份分给被告人郑某强、郑某明。

期间,被告人郑某力、尤某平、郑某强、郑某明为牟取非法利益而纠集在一起,通过威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手段,攫取海砂资源,形成以被告人郑某力为首,以尤某平、郑某强、郑某明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在上述海域多次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海上“菜区”种植经营,并多次实施破坏“菜区”固定桩、养殖绳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力、尤某平、郑某强、郑某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及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9557258.4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郑某力、郑某强、郑某明多次结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海上种植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郑某力、尤某平、郑某强、郑某明还多次结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依法惩处。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ND

原标题:《宁德蕉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态领域涉恶刑事案件》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