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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法院:虚假销售口罩等防疫物品诈骗13万余元 男子获刑罚

2020-09-30 22: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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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诈骗一案。法庭对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先后多次虚构自己是口罩厂家销售员,在网上发布虚假的销售口罩、防护服等信息,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后,通过微信发送自己的身份证照片、虚假的快速单号以获取被害人信任,并以打定金再发货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甘某某、郭某某、郑某等人向其转账,骗取钱款共计价值人民币136560元,后钱款被其用于还债和挥霍。案发后,被告人马某的家属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365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自己是口罩厂家销售员的身份,以出售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65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中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其在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司法部门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本院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法对被告人马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辩护人与此相关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供稿:迎江区法院

原标题:《迎江法院:虚假销售口罩等防疫物品诈骗13万余元 男子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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