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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持刀到派出所威胁所长,判刑!

2020-10-02 18: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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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一男子因酒驾被派出所查获,被法院判刑后不满,持刀到派出所对所长进行威胁被判刑。

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该案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进行同步直播。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因醉酒驾驶,被普安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查获,后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某某因此心存不满,于2020年8月4日,李某某酒后持镰刀、啤酒瓶到派出所,在大厅内辱骂所长张某某,并扬言要砍杀某某,引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围观,造成大厅办公秩序混乱,无法开展正常工作,李某某在大厅闹事40余分钟后被赶集群众及工作人员劝离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目无法纪,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后心生不满,酒后持镰刀、啤酒瓶等凶器到普安县某派出所无理取闹,辱骂他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李某某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与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普安县法院

作者:罗 丹

原标题:《酒后持刀到派出所威胁所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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