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肇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馨提示

2020-10-06 1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时值秋收农忙季节,农村“五小车辆”出行频次增多,且伴有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无尾灯车辆上路行驶、拖拉机载人、载多人等不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屡屡发生。10月4日吉林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再次向我们敲响警钟。

为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安全,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肇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农用车非法载人和载货汽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此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出温馨提示:

一、严禁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农用车超宽超高上路行驶,严禁面包车超员载客;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载人,对违法载多人情况要严加处罚;严禁驾驶时接打电话等分心驾驶违法行为。

二、农用车辆要做到“日出出车,日落收车”。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灯光设备齐全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严禁照明装置不全,又无反光警示标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三、严禁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不超速行驶,同方向行驶时,不要并行,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四、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将车辆移到距离路边不超过30公分的安全地带,同时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遇到恶劣天气时,请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负责接送儿童、学生车辆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广大交通参与者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也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

让我们同心携手,共建肇源交通文明、共享交通畅通和谐!

法律顾问 :许延平

原标题:《肇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馨提示》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