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源交警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如今秋收在即,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大家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必须系好安全带。
2、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上路行驶。
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
5、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不争道抢行。农村道路急弯多、陡坡多、窄道多,一定要减速慢行。
6、雨天、雾天、黑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
7、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8、不在道路上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物作业,不在公路边蹲坐休息。不要翻越高速公路护栏和隔离带,不要横穿高速公路。不要在野外尤其是公路两侧焚烧秸秆,以免影响交通视线引发交通事故。
9、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0、不要将车辆停靠在路边,更不准在路中央停放,尽可能把车辆停放在路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防止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拥堵。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江源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6日
原标题:《江源交警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