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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车,千万别乘坐!

河北交警微发布
2020-10-07 22: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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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期间,吉林发生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0月4日5时40分许,吉林松原扶余市514省道39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轻型普通货车上16人全部死亡,经松原市相关部门证实,死者多为去收玉米的农民。

经调查,事发时一辆小型普通货车在514省道上由西向东行驶,撞至前方同向行驶农用四轮拖拉机尾部,又行驶至对向车道,与对面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小型普通货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2人死亡,四轮拖拉机驾驶员受伤。

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我省各地交管部门一直在严查,但还有部分驾驶人及乘车人存在侥幸心理,为图方便使用货车载人上路。

10月5日上午,沧州市任丘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后车厢里载着3名乘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且车厢里拉放着机械工具和树苗。

货车违法规定载人,一旦遇到路面不平或急刹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驾驶人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9月2日上午6时许,唐山市滦州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小货车有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车驾驶人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对该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核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竟是一辆报废车!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在滦州市某工地上班,早起喝了点自己泡制的药酒,由于该车原驾驶人临时有事,为了不耽误自己和工友上班,便开车载着大家去上班,结果被巡逻交警查处。

根据相关法规,交管部门对其进行了32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8月28日,邯郸交巡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后斗竟载有四人,危险至极,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

经了解,驾驶人与车上所载人员都住在附近村子,准备前往某工地干活。驾驶人认为距离较近,便忽略了货车载客的安全隐患。经进一步检查,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车辆还存在未购置车辆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5月29日,在邢台市任县,巡逻警车行驶至隆南线与邢巨线交叉口附近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后面坐着数人,在看到警车后突然调头行驶,交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可能是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该车的调头操作没有一次性完成,斜着横在了马路中间,交警随即上前对车辆进行了核查。

经过核实,该车属于轻型栏板货车,核载2人,实载10人,属于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在面对询问时,该驾驶人始终回答“不知道”“没拿”“记不得”等等话语搪塞交警,于是交警告知该驾驶人要对车辆进行依法扣留。

交警按规定要求车上人员下车,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告知乘坐该车的老人们:“该车是轻型货车,不允许载人,更何况是拉了10人之多,很不安全。”旁边一位老人向交警解释:我们就在前面不远处干活。交警回答道:“不管你们在哪干活,车辆(违法载人)上路了就是违法了,不要坐这种车,一点安全保障都没有。”

随后,交警再次与驾驶人核实,该驾驶人知道难逃处罚,就向交警提供了身份证号。经查询,驾驶人赵某,持有C1驾驶证。

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赵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超出人员进行了转运。

5月27日下午15时左右,廊坊市文安县,交警在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棕色的货车,后车厢上苫盖着篷布,后车厢门打开着,车厢里还坐着人,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交警来到车厢时大吃一惊,只见车厢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交警立即对司机进行控制,并对车厢里的人员进行了清点。结果发现,车厢里一共挤下了29个人,而且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询问,驾驶人李某某称,自己是从皇甫开车到左各庄镇地里干活,车上都是找来的工人。交警听后当即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

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李某某找到客运车辆将超出人员转运。

交警提醒:货车车厢内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隐患多、危害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大家不开违法车,自觉抵制搭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其他非载客机动车。

来源:唐山交警、邯郸交警、邢台交警、沧州交警、廊坊交警

原标题:《这种车,千万别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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