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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检察:用“消费扶贫”的方式,为贫困户“带货”
土鸡蛋、土鸡、大蒜、核桃、羊娃子……在拜城县察尔齐镇吾斯塘布依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广场上,村民们介绍着自家的农产品,而前来购买消费的则是来自拜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干部职工,今天,他们要用“消费扶贫”的方式,为村民们“带货”。
“这是我们养了一年多的羊娃子,肉质鲜美得很。”从贫困户发展成科技示范户的艾买提·赛买提介绍着自家养的羊娃子,一会儿,几只羊娃子就被全部买走了。
和艾某一样,同样是科技示范户的阿依先木古丽·艾买提,向大家推销起了自家的大蒜。因为上好的品质和合适的价格,短短的半小时,他带来的50多公斤的大蒜也销售一空。
“我们农户不缺好的农产品,缺的就是销售平台,今天“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帮我们搭建了这个平台,我们不出远门就让农产品走出村落,及时变现,希望可以多些这样的活动、这样的平台,让我们的农产品卖得更好。”阿依先木古丽·艾买提激动地说。
“这次活动中,我买了羊娃子、大蒜、核桃,本来还想买土鸡蛋的,可惜已经卖完了。像这种形式的活动应该多开展,既有助于拉近我们与贫困户之间的距离,也能帮助他们销售农产品。”该院党组成员管平说。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推送宣传、爱心购买农产品等措施助力消费扶贫,鼓励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该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黄晓明说。
据了解,拜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吾斯塘布依村的帮扶单位,这次活动是该院为响应“消费扶贫”号召,助力精准扶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带帮”的方式,鼓励干部职工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以实际行动为农户的农产品打开销路,助农增收。
来源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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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拜城检察:用“消费扶贫”的方式,为贫困户“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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