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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水泉”畔润心田 ——记甘泉县人民法院下寺湾人民法庭

2020-10-10 14: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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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延安市中部的甘泉县,因神林山麓有隋炀帝赐名的“美水泉”而得名,素称“美水之乡”。地处“美水泉”畔的甘泉县人民法院下寺湾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深化“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像“美水泉”一样默默奉献、润人心田。

甘泉县人民法院下寺湾人民法庭设立于1982年,负责甘泉县下寺湾镇、石门镇、桥镇乡3个乡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审理、调解工作,辖区人口2.7万余人,约占甘泉县总人口的34.2%。近年来,法庭立足司法为民实际,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丰富能动司法实践,积极探索总结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元解纷机制的新实践

延安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祥地之一,“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审判方式在延安有着深厚的培植土壤。作为延安市乡村治理最新实践成果,“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大作用。近年来,下寺湾人民法庭以“两说”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对适合调解案件,推行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或邀请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诉外调解不成再导入诉讼程序的工作流程,将相当数量的案件分流出去,把有限的审判力量最大限度用于办理诉讼案件,有效提升案件质效。2018年以来,法庭法官参与说法4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诉前委托调解16案。同时,法庭还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密切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甘泉县雨岔大峡谷是一处丹霞地貌的峡谷群,被誉为“黄土高原自然地缝奇观”。早在大峡谷发现之际,考虑到开发利用大峡谷将成为甘泉县旅游产业新的增长极,且正处于详勘和保护阶段,甘泉县法院下寺湾法庭便成立“大峡谷景区巡回法庭”,设立法官工作室,保障景区健康发展。2017年8月,河南洛阳的62名老年游客在峡谷观光时突遇强降雨,为防止意外发生,峡谷工作人员涉险将游客转移到至安全地带。随后,游客以未能全程参观为由,向旅游公司提出退票并赔偿损失的要求。景区巡回法庭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充分听取游客诉求,劝导游客依法维权,耐心细致向游客与旅游公司以案说法,分析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确定责任归属。临近中午,在法官的建议下,旅游公司为游客安排午饭,双方对立情绪终于有所缓和。午饭后,法庭再次组织调解,旅游公司同意将游客门票款全额退还,并希望他们再来大峡谷欣赏美景;游客们也对意外事件导致未能如愿观赏表示遗憾,对旅游公司表示谅解。看到游客没有带着怨气离开,一场因旅游遇险引发的纠纷顺利平息,法官们露出会心的笑意。

“景区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共入理旅游纠纷80余起,小法庭发挥了大作用。据了解,以“两说”机制为代表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在辖区农村、社区生根,如今更是扩大到旅游、林果、学校、医疗、交通等领域,及石油煤炭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纠纷。

“双进”专项工作的新成绩

2018年以来,下寺湾人民法庭受理案件493件,已办结461 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32件,一审案件调撤率达72%,以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81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案件各项指标均排在全院首位,赢得当地群众交口称赞。

案件高质高效办理,势必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今年,延安法院组织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旨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下寺湾人民法庭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质量第一、提高效率”工作理念和“一般案件发改率低、重大案件‘三个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实”办案标准,大力狠抓整改整顿,全面提升工作现代化水平。

扎实开展“政治业务大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的指引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常态化开展针对性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圣地法官大讲堂”,认真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培训,确保民法典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积极组织法庭干警开展案件常规评查,发现问题即剖即改,倒逼提升案件质量。强化法律适用统一,对疑难、复杂等新类型案件,充分听取专业法官会议意见,确保案件质量过硬。强化明法析理工作,全力做好诉前、诉中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踏实、输得服气,提升司法公信。同时,法庭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增加了履行保证条款,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扩大了案件办理效果。

下寺湾法庭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在提升司法效率方面也是下了一番心思。一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对简易、小额案件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推行“门诊式”庭审,令状式、表格式法律文书,以典型案例带动批量案件化解。二是提高送达效率。充分发挥全国法院电子送达平台作用,全面缩短送达周期,提高送达效率;严格公告送达案件,尽量减少公告送达案件数,缩短案件办理周期。

扎实开展“全员公开大接访”活动。法庭全体成员根据工作实际深入辖区乡镇、农村基层开展走访、接访活动,实现辖区乡镇、村组无遗漏、全覆盖。法庭工作人员对辖区已登记的信访案件、疑似信访案件和其他疑难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的当事人,实行全覆盖约访、下访和回访,提前做好约访安排,不漏一人,确保接访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法庭共接访当事人200余人次,化解信访案件10余起,为辖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违反规定插手过问案件,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规定,坚决杜绝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吃请,替当事人说情送礼等行为,牢固树立“廉洁司法从我做起”的观念。坚决整顿因做事不严谨、不细致、不认真导致的裁判文书瑕疵、案卷材料丢失、遗失问题。下功夫解决好个别法官干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推拖绕”等问题,推动作风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裁判文书应上尽上,法庭已公开上网裁判文书461份;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实现庭审公开常态化,2018年以来共庭审直播案件60件。截至目前,法庭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由于工作突出,下寺湾人民法庭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年调研信息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甘泉县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办案先进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法庭庭长张小军同志被延安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刘改幸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甘泉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来源:甘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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