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一涉黑“保护伞”案件宣判

2020-10-10 17: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近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李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该案系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此案中,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负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虚假发票骗取数额较大的公款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参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结合本案案情,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更多新闻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锡林郭勒日报》官方微信

主办:锡林郭勒日报社

监审:贺玉萍

原标题:《一涉黑“保护伞”案件宣判》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