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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检察:用心播种法治种子,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
“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作为检察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是每个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时,该院党组书记李铁要求全院干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长在“檫亮星星”工作室了解相关情况。
今年考入克拉玛依市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徐某不会忘记,正是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他的学业才得以顺利进行。
2017年,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该案中,徐某受言语刺激,一时冲动伤害他人。
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徐某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差,且具有自首情节,并能够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依法建议对其判处缓刑。一审法院采纳该院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引导徐某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鼓励其在遭受恶意攻击或威胁时,敢于讲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寻求老师、父母及警察的帮助。为徐某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青少年社工对其开展社会调查及持续关爱帮教。对徐某的单身母亲进行亲职教育,请她注意孩子的行为异常,及时给予安慰,帮助孩子学会正确处理问题。
在检察官的持续跟踪帮教下,徐某顺利通过了缓刑考验期,考入克拉玛依市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作为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用专业的司法保护呵护孩子的未来,积极引导迷途者重归正途,帮助受伤者走出阴霾,将法律的温度传递给每一个有需要的孩子。”克拉玛依区检察院检察长赵保献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办案标准,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联合会签办案等制度,完善各项办案配套工作制度,并全方位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形成了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檫亮星星”未成年保护中心的四位女检察官
该院还积极建立未检工作社会化体系,建成“擦亮星星”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和克拉玛依市首个社会型观护基地。协调各方面力量,牵头组建了合适成年人暨合适保证人人员库,在全疆率先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社会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罚建议。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家庭教育缺失、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协调学校、社区及社会组织,以该院教育微课堂为平台设立“家长课堂”,组织开展亲子关系辅导和家庭教育学习,以及亲子互动活动等,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
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学校了解学生情况 。
用心播种法治种子,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除主要院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小学法治副校长外,还在辖区中学设立检察联络室,积极创建“零犯罪校园”等活动。在主动履行普法义务,做好校园欺凌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对具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社会帮教,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检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据了解,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因未检工作有成效,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单位,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来源 |克拉玛依区检察
记者/通讯员| 郭玉强/李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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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克拉玛依区检察:用心播种法治种子,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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