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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标识见证不平凡的从警经历

平安渝中
2020-10-11 22: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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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近代警察史博物馆藏有一套珍贵的胸标和臂章。这套标识的主人叫李清汉。他1949年跟随部队解放南京,并接管了原首都警察厅,成为南京市公安局第一批人民警察。这套标识和李清汉一起见证了这段重要的历史。

  近代警察史博物馆是国内第一家系统展示中国近代警察发展历史的专题博物馆,由江苏警官学院创建,展馆面积1000平方米,2013年11月22日正式开馆。博物馆设有序厅、中国近代警察的创建、民初及北洋时期的警政发展、国民政府警察制度的演变、人民公安的创建、尾厅等几个部分。通过700多件珍贵历史实物和600多张老照片,记录了从清代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警察诞生及发展的历程。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4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下设公安部,其业务受中共中央社会部指导。5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5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与军管会公安部、市委社会部统一建制,合署办公,业务受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指导。

  这套标识一共4件,第一件是一枚胸标,正面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背面填写了相关信息,包括胸标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李清汉所属的部别:三〇〇团直属侦通连,职别为班长,并标明此胸标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佩用,编号为133。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此时的李清汉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属于军人身份。

  第二件是一枚臂章,正面印有“南京市公安”字样,背面填写了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部职别变为警卫团侦通连班长,同样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佩用,号码为4779。这时的李清汉已经参与接管首都警察厅的工作,其部别也从三〇〇团改为警卫团,此时的身份应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工作人员。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为保障全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宁,确立革命秩序,同年4月28日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由刘伯承、宋任穷分任正副主任,作为南京市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市军管会的主要职能是:接收清理国民党在南京的中央机关和南京市各机关及官僚资本机构遗留的人员、财产、档案,肃清残余的敌人,维护社会治安,恢复生产和交通。市军管会内设机构有秘书、交际、外侨事务、房地产管理、高等教育、新闻出版、文艺、敌伪物资清理8个处和公安部、供给部以及军事接管、政务接管、财经接管、交通接管、文化教育、房产管理等6个委员会。公安部部长为周兴。1949年9月,接管任务基本完成,1950年以后,市军管会的人员和机构逐步归口并入市政府的各个部门。

  第三件也是一枚臂章,同第二件类似,不同的是部职别栏填写的内容变成太平门派驻所,编号为11931。信息的改变说明其身份发生了变化,完全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1949年5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周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周兴是江西永丰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夏入南昌朱德军官教育团学习,后参加南昌起义,1931年任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局秘书长、执行部部长,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政治保卫局代理局长,1937年改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是公安保卫工作的元老,经邓小平推荐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部长,后又成为南京市公安局首任局长。南京市公安局在13个区设立公安分局,另设水上分局,下辖77个派驻所,派驻所是沿用了原首都警察厅的称谓,后改为派出所。

  第四件是一枚胸标,正面印有“南京市公安局”字样,填写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编号空白,并加盖南京市公安局的印章,胸标背面空白。

  我们党虽然在上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自己的人民公安队伍,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各苏区根据地、解放区内的公安保卫机关,包括政治保卫局、边区保安处、公安局等,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广大公安保卫人员的着装基本没有单独制式,都与部队服装制式相同。也有特殊情况,解放战争时期的旅大地区公安机关就仿照前苏联样式设计了自己的警察服装,并佩戴警衔。其他地区的公安保卫人员为了以示区别,会在军装上佩戴公安标识,比如袖章、帽徽、胸标、臂章等。

  1949年北平刚解放时,北平市公安局就配发过地方特色的警察帽徽,1949年苏南及上海解放地区也曾短暂佩戴过五角星中间“警”字的帽徽。这些早期具有地方特色的警用标识目前都成为各警察博物馆争相寻找的珍品。

  这套南京市公安局1949年配发的胸标和臂章使用的时间很短。1950年,全国就统一规范了人民公安的警服制式。而且根据当时的规定,配发新的警用标识时,旧的标识必须缴回。所以这套胸标和臂章能够留存下来非常不容易。

  今天,这套臂章和胸标静静地躺在近代警察史博物馆,向观众讲述着这一段不平凡的历史。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近代警察史博物馆藏有一套珍贵的胸标和臂章。这套标识的主人叫李清汉。他1949年跟随部队解放南京,并接管了原首都警察厅,成为南京市公安局第一批人民警察。这套标识和李清汉一起见证了这段重要的历史。

  近代警察史博物馆是国内第一家系统展示中国近代警察发展历史的专题博物馆,由江苏警官学院创建,展馆面积1000平方米,2013年11月22日正式开馆。博物馆设有序厅、中国近代警察的创建、民初及北洋时期的警政发展、国民政府警察制度的演变、人民公安的创建、尾厅等几个部分。通过700多件珍贵历史实物和600多张老照片,记录了从清代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警察诞生及发展的历程。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4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下设公安部,其业务受中共中央社会部指导。5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5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与军管会公安部、市委社会部统一建制,合署办公,业务受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指导。

  这套标识一共4件,第一件是一枚胸标,正面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背面填写了相关信息,包括胸标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李清汉所属的部别:三〇〇团直属侦通连,职别为班长,并标明此胸标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佩用,编号为133。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此时的李清汉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属于军人身份。

  第二件是一枚臂章,正面印有“南京市公安”字样,背面填写了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部职别变为警卫团侦通连班长,同样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佩用,号码为4779。这时的李清汉已经参与接管首都警察厅的工作,其部别也从三〇〇团改为警卫团,此时的身份应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工作人员。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为保障全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宁,确立革命秩序,同年4月28日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由刘伯承、宋任穷分任正副主任,作为南京市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市军管会的主要职能是:接收清理国民党在南京的中央机关和南京市各机关及官僚资本机构遗留的人员、财产、档案,肃清残余的敌人,维护社会治安,恢复生产和交通。市军管会内设机构有秘书、交际、外侨事务、房地产管理、高等教育、新闻出版、文艺、敌伪物资清理8个处和公安部、供给部以及军事接管、政务接管、财经接管、交通接管、文化教育、房产管理等6个委员会。公安部部长为周兴。1949年9月,接管任务基本完成,1950年以后,市军管会的人员和机构逐步归口并入市政府的各个部门。

  第三件也是一枚臂章,同第二件类似,不同的是部职别栏填写的内容变成太平门派驻所,编号为11931。信息的改变说明其身份发生了变化,完全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1949年5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周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周兴是江西永丰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夏入南昌朱德军官教育团学习,后参加南昌起义,1931年任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局秘书长、执行部部长,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政治保卫局代理局长,1937年改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是公安保卫工作的元老,经邓小平推荐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部长,后又成为南京市公安局首任局长。南京市公安局在13个区设立公安分局,另设水上分局,下辖77个派驻所,派驻所是沿用了原首都警察厅的称谓,后改为派出所。

  第四件是一枚胸标,正面印有“南京市公安局”字样,填写佩戴人李清汉的姓名,编号空白,并加盖南京市公安局的印章,胸标背面空白。

  我们党虽然在上世纪30年代就建立了自己的人民公安队伍,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各苏区根据地、解放区内的公安保卫机关,包括政治保卫局、边区保安处、公安局等,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广大公安保卫人员的着装基本没有单独制式,都与部队服装制式相同。也有特殊情况,解放战争时期的旅大地区公安机关就仿照前苏联样式设计了自己的警察服装,并佩戴警衔。其他地区的公安保卫人员为了以示区别,会在军装上佩戴公安标识,比如袖章、帽徽、胸标、臂章等。

  1949年北平刚解放时,北平市公安局就配发过地方特色的警察帽徽,1949年苏南及上海解放地区也曾短暂佩戴过五角星中间“警”字的帽徽。这些早期具有地方特色的警用标识目前都成为各警察博物馆争相寻找的珍品。

  这套南京市公安局1949年配发的胸标和臂章使用的时间很短。1950年,全国就统一规范了人民公安的警服制式。而且根据当时的规定,配发新的警用标识时,旧的标识必须缴回。所以这套胸标和臂章能够留存下来非常不容易。

  今天,这套臂章和胸标静静地躺在近代警察史博物馆,向观众讲述着这一段不平凡的历史。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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