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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普查'两员'”)将在此期间多次上门入户开展普查摸底、登记以及比对复查等工作。
四、普查方式:普查期间,普查“两员”入户执行普查任务时将身穿印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志的马甲,并佩戴普查“两员”工作证,通过PAD或手机采集各住户有关信息数据;住户也可通过普查“两员”提供的自主填报方式在10月11日至11月5日期间自主申报个人身份信息,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五、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六、相关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两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七、咨询电话:龙门县及各乡镇人普办业务咨询及举报电话:县人普办:7988433、7988434;
龙城街道人普办:7789066;
平陵街道人普办:7309693;
永汉镇人普办:7610433;
麻榨镇人普办:7560044;
龙华镇人普办:7362322;
龙江镇人普办:7333251;
龙田镇人普办:7781932;
龙潭镇人普办:7722136;
地派镇人普办:7780556;
蓝田乡人普办:7235026;
南昆山管委会人普办:7691338;
密溪林场人普办:6530984。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龙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1日
原标题:《龙门县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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