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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侦破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查扣一级保护动物及制品981件

平安巴南
2020-10-13 11: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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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侦破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查获海捞珍贵文物5097件 查扣一级保护动物及制品981件

专案组民警将查获的活蟒蛇移交森林公安。(海南省公安厅供图)

近日,在海南省公安厅指挥下,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和海口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在省农业农村厅、琼海市公安局,总队(筹备组)琼海、万宁支队的协助配合下,成功破获“51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窝点5个,查获宋、元、明、清时期海捞珍贵文物5097件,查扣活蟒蛇、穿山甲标本、巨蜥标本、鹦鹉螺、库氏砗磲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及制品共981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龟活体及标本210只,石珊瑚、苍珊瑚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2000余千克,猛犸象、鲨鱼标本等动物制品770件,动物及制品价值3300余万元。

据统计,这起案件是近年来海南省破获的最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循线追踪牵出大案

今年4月,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在琼海市潭门镇、万宁市和乐镇存在团伙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玳瑁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案值巨大。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及时向海南省公安厅报告。厅长闫希军等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深入研究案情,对合成作战、突破方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指示要求,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联合海口市公安局,抽调20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紧紧围绕查行踪、打团伙思路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买卖活体玳瑁及其制品属于明令禁止行为,但部分渔船民法律意识淡薄,与违法犯罪团伙形成了依存关系;涉案团伙触角已延伸至“购、运、储、销”等环节,且均由亲属、熟人协同作案,难以从内部突破;专案组属于异地用警侦查,前期获取的直接证据或有效价值线索少之又少。

为此,专案组走访渔船民230余人、商铺53间,经过大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表面上通过开设正规饰品店铺和网店打掩护,背地里却通过现场带货售货或者短途代运、长途物流、快递等方式,向省内和全国各地销售玳瑁制品。最终警方锁定了王某、戴某、符某、周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果断出击全线收网

经过90余天的侦查,6月30日,专案组获悉犯罪嫌疑人在家中存放了大量砗磲制品和活体海龟,为防止活体海龟被杀害并制成标本以及犯罪嫌疑人外逃,专案组决定兵分3路实行抓捕。

7月2日上午,110名警力组成3个抓捕小组,在琼海、万宁两地同时全线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隐匿在琼海、万宁等地的5个非法收购、买卖、运输濒危野生玳瑁及其制品窝点。

在依法搜查犯罪嫌疑人家中及工厂过程中,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大批活体海龟、野生动物、砗磲等制品。在证据面前,以上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交代为了谋取利益,暗自在琼海市潭门镇家中开设工艺品精品店对外销售玳瑁和砗磲制品,并通过物流代理点,违法多次将已售卖的砗磲、玳瑁制品运输至其他省份的犯罪事实。

随后,专案组顺藤摸瓜,相继抓获海南省内的下游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等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还发现了广西下线有关信息,立即转战广西开展侦查。9月9日,专案组在广西南宁成功抓获下家首某,现场查获砗磲制品185件,涉案价值约40余万元。至此,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海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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