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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真“环保”!6男子禁渔期非法捕鱼:获刑+放鱼苗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首例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呼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名男子因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70多公斤获刑。同时,呼兰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判令6名被告人购买鱼苗到案发地增殖放流,以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秩序,获得法院支持。
△ 投放鱼苗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2020年禁渔期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共计77天,禁渔期内禁止除钓具之外所有作业方式。2020年7月1日20时许,段某组织王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海拉网”在松花江呼兰区杨林段非法捕鱼70余公斤,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认定,涉案渔具属禁用网具,遂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呼兰区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发现,其行为破坏了鱼类野生动物资源及当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于9月24日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中,检方认为段某、王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虽然捕获的数量不多,但其行为对呼兰区水域生物生态链的损害巨大,破坏了大范围鱼类种群繁衍。法院判决主犯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他从犯缓刑。
目前,段某等人已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向呼兰区杨林乡大顶子山航电枢纽闸口东侧北岸水域投放鱼苗1000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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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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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个判决真“环保”!6男子禁渔期非法捕鱼:获刑+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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