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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2020-10-13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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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润、刘某柏等人污染环境案,该案宁远县人民检察院还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2019年9月,在被告人陈某广与黄某平、谢某灿(均另案处理)等人的各自介绍安排下,被告人刘某宁、潘某润、刘某柏、朱某月及胡某宏、唐某发(均另案处理)等人从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博罗县共9家印染公司、金属公司非法运输工业固体废物,或倾倒在广东省内或倾倒在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梅翠村交由被告人胡某井非法处置。所有涉案人员均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

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宁远县法院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庭审最后阶段,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宁远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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