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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管提示农机车安全: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岳怀让
2020-10-14 11: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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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二度就农机车驾驶问题发布公开信。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0月13日向广大农机车驾驶人致信:近年来,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迅猛发展,对农业经济发展,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大家应当知道,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许多的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农机事故会导致一个幸福家庭陷入困境。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方面介绍:近日,省内外发生的农用车交通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为防止吉林省秋收季节农机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源头消除隐患,我们要求广大农机驾驶人认真学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努力提高安全驾驶技术,遵守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如下安全操作常识:

1.不准开故障车、改装车。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故障车、改装车作业,极易发生农机安全事故。而且很容易被驾驶员和广大种植户忽视。

2.不违章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事故多数是由于违章行车、停车造成的。严禁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停放到公路上、田间路上、晒场等地方。

3.不准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是驾驶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而取得的合法驾驶资格的证明,无证人员往往是驾驶经验不足,遇有险情时心慌意乱,往往做出错误判断,这样就容易造成农机事故的发生。

4.不准下陡坡空档滑行。有些驾驶员认为下陡坡空档滑行可以省油,实际上这种做法十分危险。拖拉机在坡道上空档行驶时,发动机额定转速时与驱动轮新产生的约束制动力消失,拖拉机在本身重力的作用下,车速越来越快,很容易发生事故。

5.严禁拖拉机载人和客货混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农业生产工具,设计结构不适于载人,客货混载更容易发生事故,行驶中遇有紧急情况制动时,货物在惯力作用下继续向前移动,极易造成伤亡。另外,人坐在货物上面,遇到颠簸时易把人颠下,造成人员伤亡。

6.牵引架上不站人,挡泥板上不坐人。拖拉机行驶时,牵引架、挡泥板处摇晃的最厉害,摆动、颠簸,容易造成人员跌落。

7.严禁酒后驾驶操作。在正常驾驶的情况下,驾驶人的反应时间为0.6-0.9 秒,而酒后的反应时间为1.5-2.0 秒。酒后不但会降低反应时间,而且还会丧失应变能力。

8.起步前查看周围情况,鸣号起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必须养成起步前仔细查看周围情况,鸣号起步的良好习惯。

9.注意视线盲区的行驶安全。驾驶员驾车通过盲区时,要减速慢行,随时准备采取应变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0.注意通过铁路道口、十字路口、丁字路口时的行车安全。不要抢道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路口时要减速、鸣号,并且要精力集中,注意观望。

11.夜间行车应注意的安全。为保证夜间行车安全,车辆要粘贴反光标识。应做到:(1) 遵守有关规定,夜间无灯光或灯光不全不开车。(2) 夜间行车驶近交叉路口时,应减速,关闭远光灯,打开近光灯,转弯时要打开转向灯。

1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行驶不能与汽车争道,要按规定、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拖车要有标准的安全链、安全销、反光标识。

1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熄火,未支垫牢固时不准进行排除故障,联合收割机未切断动力不准排除粮仓堵塞故障,不准排除滚筒堵塞或割台缠绕。

14.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允许使用。农机使用过程中,定时、及时排查、检修农机故障,保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上述的安全常识,望我省广大农机驾驶员一定要遵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广大农机驾驶人能够从以往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确保安全操作驾驶,确保吉林省秋季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不久前的10月4日,吉林省扶余市(隶属于松原市,县级)514省道39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轻型普通货车上16人全部死亡,经松原市相关部门证实,死者多为去收玉米的农民。经调查,事发时一辆小型普通货车在514省道上由西向东行驶,撞至前方同向行驶农用四轮拖拉机尾部,又行驶至对向车道,与对面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小型普通货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2人死亡,四轮拖拉机驾驶员受伤。

事发后,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方公众号曾于5日发布《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称,秋收在即,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前述消息提及,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10月6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分别约谈山西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人,要求两省就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结合事故调查,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重蹈覆辙。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分别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约谈。

随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吉林省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通报”。通报中称,10月4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造成18人死亡,这是在今年“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吉林省松原市又发生同类严重事故。事故集中暴露出当地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交通管理混乱;二是吸取教训不深刻,“4·15”事故同样存在货车违规运送抢种庄稼群众等突出问题,但事故调查不认真不规范,为查处而查处,没有切实抓住问题找出教训,调查报告也没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更没有引以为戒;三是治理整顿搞形式走过场。

10月9日,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转发了该通报,要求务必汲取教训,务必举一反三,务必落实到位。

据《吉林日报》10月10日报道,吉林省委常委会议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10月9日在长春召开,省委书记、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巴音朝鲁在讲话中直指问题:“今年以来不到半年时间内,松原市连续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特别是扶余市‘10·4’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日期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巴音朝鲁强调,当前,吉林省大面积秋收已经开始,各地要统筹各种资源,着力解决农民集中下地用车问题。省安委会检查组要加大实地督导检查力度,真正把问题找出来,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置,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各地也要组织检查组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得到全面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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