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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当法官”第十四期义马法院分场丨原告吴某某诉被告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0-10-14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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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4月26日,原告吴某某驾驶豫MM3559车辆在义马市千园小区与被告李某某驾驶的豫MAA28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义马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某负全部责任,吴某某不承担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双方就该事故协商不一致,原告提起诉讼。

报名方式

如下所示

详细报名操作流程:

市民网友可以打开线上三门峡APP,完成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在首页找到便民版块。进入后点击“请您当法官”栏目进入页面,点击“报名参与旁听”,确认报名成功后即可到现场参加庭审。

如下所示:

报名须知

1

参与报名的市民需先在线上三门峡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2

因庭审旁听位置有限,请谨慎报名。确定能够参加的提交报名,多次报名不参加的将影响您以后对本活动的参与;

3

到达法院旁听时务必携带手机登陆线上三门峡app,扫描法院提供的二维码,确认信息后方可进入场地,否则不允许旁听;

4

:

自觉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旁听人员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加震;

庭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点

地点: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法庭

今日一语:

须交有道之人,莫结无义之友。饮清静之茶,莫贪花色之酒。开方便之门,闭是非之口。

编审:陈静毅

原标题:《“请您当法官”第十四期义马法院分场丨原告吴某某诉被告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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