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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老板” 临城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其名”

2020-10-14 16: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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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湖南省汨罗市某村的黄某凤女士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惊讶地发现自己早在2018年就已经在河北省某县注册了一家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毫不知情的她就这样莫名地“被老板”。

【初露端倪】

原告黄某凤系湖南省汨罗市人,2020年7月13日在办理银行入职手续被提示到,其于2018年在河北省某县注册了一家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因此无法办理入职手续。黄某凤与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所在地的行政审批局进行联系,再三确定自己从未与任何人在该县合伙经商并成立任何公司,也不认识上述公司相关人员,但双方协商未果,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的头衔仍旧加冕在黄某凤头上。

【抽丝剥茧】

据了解,黄某凤在2017年6月因保管不善丢失了身份证,次月进行补办,又于当年10月遗失,最终在2017年11月16日重新办理了身份证。在2018年5月,该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注册成立,至此,原告黄某凤开始了“被老板”之路。

【云开雾释】

2020年8月,临城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收到由宁晋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转来的黄某凤“被老板”行政争议案件后,由于案情特殊少见,由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任刘利彬牵头负责,迅速与某县行政审批局主管行政审批事项的负责人联系,认真核实案情。根据《关于防范和处置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政务服务问题的通知》(冀公办发【2020】8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19】241号)文件精神,由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涉及到的相关注册信息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定原告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

为尽快停止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侵害,在县法院的协调下,相关单位会同原告诉讼代理人在临城县行政争议中心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进行了面对面协商,最终撤销了某县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结束了原告黄某凤“被老板”之行。

【当事人说】

事后,某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对临城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高效化解案件的行为给与了认可,并表示,在县法院的积极沟通和主动协调下,各行政单位之间消除了沟通“壁垒”,搭建了交流“桥梁”,真正促进了行政纠纷的“消融”,对行政单位处理行政纠纷带来了“实打实”的帮助。

【我们怎么做】

自今年3月份临城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行政争议纠纷11件,成功在诉前化解10件,化解率高达 90.91%。接下来,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进一步创新举措积极推动行政争议“源头疏解”、“多元调解”和“实质化解”,为创造全县和谐稳定的环境提供司法服务。

原标题:《莫名其妙“被老板” 临城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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