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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五举措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农村妇女是司法保障的薄弱群体,近年来,嘉陵法院高度重视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立足审判职能,五举措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温馨的家庭环境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01
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依法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016年至2020年10月,依法审结强奸罪19件,审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5件8人,审理拐卖妇女案件1件1人。
嘉陵法院在万山寺村开展法治宣传
02
充分保障妇女婚姻自由权
通过依法妥善审理离婚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2016年至2020年10月,共审结离婚纠纷2484件,其中1255件涉及农村妇女,审结抚养、扶养纠纷205件,78件涉及农村妇女,审结涉农村妇女探望权纠纷2件。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嘉陵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
离婚案件庭审现场
03
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
2019年11月嘉陵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团队,截止目前审结590件家事审判案件。嘉陵法院总结出“聆听沟通法、思想疏导法、庭前交证法、情法交融法、冷热处理法”“五大调解法”,有效解决家事纠纷,侧重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有效提升案件调解、撤诉率,促进家庭和谐。
嘉陵法院干警向妇女同胞发放反家暴法等宣传资料
04
开拓保护妇女权益新途径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创新维权模式,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聘请107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其中妇联干部3名),壮大了女性维权工作者的队伍,近5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144件,258人次。开展回访帮教70余次、提出维权建议书3份,受帮助农村妇女500余人次。
05
加强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近5年来,嘉陵法院结合脱贫攻坚,积极深入农村、社区、街道开展“三八节”“送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15次,加强对妇女权益维护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向公众印发《反家庭暴力法》、《刑法》及侵犯妇女权益的相关法治宣传资料、案例等方式,以电视节目、官方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为载体,多方位、多渠道加强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妇女平等自由,爱护儿童身心健康的良好法治环境。
注:封面图来自于网络
图文:龚亚莉
编辑:张棱茜
原标题:《嘉陵法院五举措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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