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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广灵:无证醉驾摩托车 发生事故悔晚矣
2020-10-15 18: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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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人在喝酒后会出现视觉模糊、思维混乱、反应迟钝等现象,此时如果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判断力、注意力、操纵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总有个别驾驶人铤而走险,当发生事故、付出代价时,已悔之晚矣。
2020年6月16日21时40分许,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广灵县原30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原省道303线(洗朔线)广灵县京油加油站西180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黄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造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广灵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后,对两人进行了采集血样化验,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付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0.30mg/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查明,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根据我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负相关刑事责任。
大同交警借此敬告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车付出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者财产受损,重者家破人亡,因此一定要远离酒驾,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原标题:《【典型事故案例】广灵:无证醉驾摩托车 发生事故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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