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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警事】永宁开商铺的看过来,这个贼被抓住了!

2020-10-15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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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中,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加大对现行案件侦破力度,坚持工、学统筹兼顾,用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10月15日,刑侦大队民警充分发挥侦查工作优势,成功破获近期发生在永宁县城的两起撬盗沿街商铺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20年9月29日下午,永宁县城胜利东路一家商行业主牟某向永宁县公安局报案:当日凌晨商铺被撬盗,店内被盗香烟、现金及一台平板电脑,共计损失四千余元。接到报警后,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组织警力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就在民警进一步侦查时,10月12日11时,永宁县胜利西路一家孕婴用品店业主又向永宁县公安局报案:店内被人撬开窗户护栏,盗走现金600元。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孕婴用品店被盗现场作案手法与9月29日商铺被盗案十分相似。经分析研判,民警确认这两起案件应为同一人作案,于是侦查人员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经过进一步走访排摸、分析比对,刑侦大队侦查员发现居住在被盗商铺附近一小区内的居民白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4日,刑侦大队抽调部分侦查民警在白某居住的小区进行守候,对白某实施抓捕。经过长时间的蹲守,15日凌晨,民警成功在白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白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两次采取钻窗入室的方式盗取沿街商铺、孕婴店财物的违法事实。目前,嫌疑人白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商铺经营业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营业期间,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置在安全位置;非营业期间,商铺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辑:吴龙 审核:赵永斌 供稿:刑侦大队

原标题:《【永宁警事】永宁开商铺的看过来,这个贼被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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