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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

2020-10-15 16: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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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序中提到:“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

破坏文物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文物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宁化县域内红色历史厚重,红色资源丰富,是原中央苏区县、中央红军长征四个出发地之一。拥有红色遗址遗迹93处,其中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遗址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日,宁化县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县域内14个乡镇,66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查看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使用,单位内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文物是否有损毁、文物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行为等具体情况。

经走访调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设置文物标识等问题,向疏于管理的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文物保护专题工作会议,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下一步,宁化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文物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找准工作着力重点,共同推进文物保护综合治理,力争将文物保护打造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名片”。

文案:罗东斌 张洪文

原标题:《宁化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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