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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特约调解员选聘公告

2020-10-15 15: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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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多元解纷工作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研究,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约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选聘涉诉纠纷特约调解员2名。

涉诉纠纷特约调解员是指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委托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约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非在职公职人员(退休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3、年龄3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4、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在规定时间常驻相关单位从事调解工作;

7、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承诺愿意接受本院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聘:

1、“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推荐的人员;

4、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注册会计师等其他专业人士;

5、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法律工作者等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士。

(三)禁止选聘条件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特约调解员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职责

1、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委托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2、做好纠纷调解登记(含口头调解)、调解统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录入等工作;

3、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形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公民由其本人申请或由本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书面推荐。

2、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 30日。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3)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材料(如经历证明、所获得的相关荣誉、推荐材料等);

以上信息及材料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4、材料递交地点: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6办公室)。联系人:理璐璐;联系方式:28519206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依照有关规定对报名信息进行书面初审。

(三)面试考察

本院采取面谈和外调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综合能力等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人选,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本院提出,异议成立的不予选聘。投诉电话:28519206。

(五)任命与培训

1、根据审查、考察情况,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审核合格者,颁发聘书;选聘期限为一年,期间如出现不适合从事涉诉纠纷特约调解员工作的情形时(如连续两个月无调解成功案件、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本院有权解除选聘;调解能力突出,调解成功率高的特约调解员可连任。对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特约调解员给予奖励。

2、上岗培训。11月10日前,组织公示无异议人员上岗培训,培训合格的选聘为特约调解员。

五、保障待遇

涉诉纠纷特约调解员实行坐班制(或轮流坐班),常驻工作地点为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诉源治理工作站。基本任务:每月完成立案庭委托调解成功案件5件,获酬金1500元;完成5件以上的每件奖励160元。音视频录入奖励:录入有效音视频案件加50元/件,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录入有效音视频每月最多奖励20件。

附件:1.特约调解员选聘推荐表

2.特约调解员选聘登记表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特约调解员选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婚姻

状况

健康

状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学历

学位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户籍所在地

现居

住地

专业及特长

奖惩

情况

个人

简历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意见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特约调解员选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婚姻

状况

健康

状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学历

学位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户籍所在地

现居

住地

专业及特长

奖惩

情况

个人

简历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意见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ND

原标题:《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特约调解员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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