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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手记】浅谈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2020-10-15 18: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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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板浦法庭副庭长 刘健

初入法院,心怀法治理想,我心中的法官美德是“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理归属。

2012年,我刚被任命为助审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件是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件民事诉讼案,案情大体内容为双方系多年好朋友,因为一件小事,产生了矛盾互相不理解,最后对簿公堂。为了化解矛盾,在开庭前,我尝试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当我尝试着按照老法官处理案件的方式来处理本案,调解中分析双方对错,指出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都与老法官相同,可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而同类型的案子在老法官手中却游刃有余。庭审结束后,我反思了很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同的模式,完全不同的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审理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我渐渐明白,对于青年干警而言,严格的民事诉讼程序、令人信服的审理程序、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中立原则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础,否则即使相似的案情、相同的话语,也不会达到相同的结果。前段时间,我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了解到的案情跟2012年我接手的第一个民事诉讼案件情况有些类似,在严格走完庭审程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果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当事人跟我说,“刘法官通过你的庭审,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所以才能跟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十分感激你通过明晰的释明让我了解了法律规定,让我认识到的自己之前存在的误区。”

通过这两个案件,我认识到民事诉讼讲究规范性和程序性,必须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阶段和方式来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不受侵害。法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包括尊重当事人、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但中立原则并不等同于消极原则,法官应积极组织、指挥审判过程,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释明,必要时主动收集证据、提醒律师和询问证人。严格遵守民事诉讼程序要求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实现其价值目标方面所要求的社会效果,社会、民众才会产生对法律和法院的信赖。坚持这些原则,是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体现,是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保证,是民事诉讼制度充满活力、实现其诉讼目的的关键所在。

原标题:《【法官办案手记】浅谈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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