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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医院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了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情况。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给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广大患者朋友前往医院就诊时一定要加强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医院的防疫工作,我院一直采取多项防控举措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筑牢“防输入、防散发、防反弹”底线,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01
门诊
1、发热患者(体温≥37.3℃)、有呼吸道症状、腹泻的患者、有疫区旅居史或接触疑似病例的人员,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2、普通来院人员在医院预检分诊处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4、患者进入诊室,请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5、在候诊、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
6、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按照规定出入口通行。
02
住院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必须配合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2、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按照陪护等级要求,病区将视患者情况允许1-2名家人陪护,陪护人员请积极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不得随意更换陪护。
4、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
5、陪护人员要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监测并记录,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原标题:《滦南县医院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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