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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职”培训班

2020-10-16 19: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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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至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职”培训班,上海三级法院法警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办理“司法制裁类”案件的司法警察共57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展开。2020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5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首个关于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的司法解释,是目前司法警察专门执法依据中效力最高的法律文件。为保证《规定》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指定上海法院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先期试行。为使先期试行取得预期成效,形成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明确的执法要求,上海高院先后召开了3次由研究室、审管办和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参加的调研会,与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监管总队和上海公安局徐汇分局就落实司法拘留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移动等议题深入进行研讨,为最高法院出台《规定》配套文件积极提供“上海经验”和“上海做法”。

上海高院采取集中学习和外请专家授课的方式,围绕司惩案件办理程序及文书制作、证据收集与固定、讯问与笔录技巧等内容,开设《罚款拘留案件执法流程》《制裁案调查取证笔录》《制裁案件文书制作》《职权职责法理及履行强制措施案例分析》和《司法制裁案件网上办理》和最高法院相关文件解读等课程。通过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确保全体参训人员紧紧抓住《规定》的重点、难点、新增点,吃准、吃透《规定》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提升理解适用《规定》的准确性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培训最后,全体参训人员参加了理论测试,检验了掌握运用《规定》精神要求的能力水平。通过为期3天的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执法界限,知晓了实际执法中的程序和适法规定,建立了“依法履职”专项工作微信群,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上海高院法警总队负责人对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准确适用《规定》提出四点要求:

◆ 1.要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依法履职试点工作;

◆ 2.要广泛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 3.要积极争取法院党组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同时加大执法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宣传,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4.要健全完善与属地公安机关的执法衔接机制,打通司法警察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公里”。

特色课程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沁讲授《制裁案件文书制作》:课程紧密结合法院执行工作中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情况,分享办理司惩案件的程序流程和文书制作的经验,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四支队支队长巫鹏飞讲授《罚款拘留案件执法流程》:课程详细介绍了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规范,着重阐述了罚款拘留过程的法律规定,为司法警察依法规范履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教导员沈晓峰讲授《制裁案调查取证笔录》:课程引用大量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成功执法案例,从程序上介绍公安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和笔录制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办理司惩案件的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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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试行通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

原标题:《上海高院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职”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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