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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人: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在马鞍山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多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先后进驻马鞍山市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绿色低碳、方便快捷的交通出行方式,市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并落实备案准入、总量控制、登记上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 已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但是在近期
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
出现了车辆无序投放
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
不及时登记上牌等问题
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以及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不相符
针对近期城区共享电动车无序投放和违规乱停等问题,10月14日上午,市政府召集公安交警、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对我市城区小遛、哈啰和美团三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开展面对面约谈,并现场督促三家企业签订《规范马鞍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承诺书》。
划重点
规范现有车辆管理
对现有投放至路面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排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企业一律要自行回收。如不收回,市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三部门将联合扣留处置。
落实备案登记制度
在城区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动车企业,一律要严格按照综合治理统一要求,经市公安交警、城管和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备案准入,公安交警发放号牌后方可投放市场运营。
落实登记上牌工作
各企业新增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一律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集中登记上牌。
交警提醒
驾驶无号牌共享电动车安全隐患大,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驾驶未上牌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
驾驶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乱停放、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
不管是自己拥有的电动车
还是共享电动车
只要还没上牌就不得上路
你记住了吗?
(来源:马鞍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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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马鞍山人: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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